原文辛,涼,微毒。去皮腸爪,酒浸一宿,酥炙,乾用。目赤、腹下無丹書八字者,不可用。白話提出修訂味辛,性涼,帶有微毒。使用時應去除表皮、內臟與腳爪,用酒浸泡一夜,再以酥油炙烤,乾燥後使用。眼睛發紅、腹部沒有硃砂寫的「八」字紋路的,不可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