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《內經》言:攣皆屬肝,肝主身之筋故也。又,陽明之復,甚則入肝,驚駭、筋攣。又,脾移寒於肝,癰腫、筋攣。有熱,有寒,有虛,有實。白話提出修訂《內經》說:攣都屬於肝,因為肝主司全身的筋。又,陽明的復氣,嚴重時會進入肝,導致驚駭、筋攣。又,脾將寒邪轉移到肝,會導致癰腫、筋攣。有熱證,有寒證,有虛證,有實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