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辨

傷濕

傷濕

傷濕15
原文
濕有天之濕,霧露雨是也。天本乎氣,故先中表之榮衛。有地之濕,水泥是也。地本乎形,故先傷皮肉、筋骨、血脈。
白話
濕邪有來自天氣的濕,就是霧、露、雨這一類。天氣本於氣,所以首先侵襲體表的榮衛之氣。有來自地氣的濕,就是水浸、土泥這一類。大地本於形,所以首先傷害皮肉、筋骨、血脈。
原文
有飲食之濕,酒水乳酪之類是也,胃為水穀之海,故傷於脾胃。有汗液之濕,汗液亦氣也,止感於外。
白話
有飲食所致的濕邪,就是酒、水、乳酪這一類,胃是水穀匯聚之海,所以會傷害脾胃。有汗液所致的濕邪,汗液也是氣化之物,只是感受於外邪。
原文
有人氣之濕,太陰濕土之所化也,乃動於中。
白話
有人體正氣化生的濕邪,是由太陰濕土之氣所化生,是動在體內的。
原文
治天之濕,當同司天法,濕上甚而熱者,平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汗為效而止。
白話
治療天氣所致的濕邪,應當依照司天之氣的法則,濕邪上逆嚴重而兼有熱象的,用苦溫的藥物平息,配合甘味和辛味,以發汗為有效而後停止。
原文
如《金匱要略》諸條謂風濕相搏,身上疼痛者是也。
白話
比如《金匱要略》中各條所說的風濕相互搏結,身體疼痛的情況就是這樣。
原文
治地之濕,當同在泉法,濕淫於內,治以苦熱,佐以酸淡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。
白話
治療地氣所致的濕邪,應當依照在泉之氣的法則,濕邪浸淫在內,用苦熱的藥物治療,配合酸淡的藥物,用苦味燥濕,用淡味滲利。
原文
治飲食之濕,在中奪之,在上吐之,在下引而竭之。汗液之濕,同司天者治。
白話
治療飲食所致的濕邪,在中焦就祛除它,在上焦就催吐它,在下焦就引導它使其耗竭。汗液所致的濕邪,依照治療天氣濕邪的方法來治療。
原文
雖人氣屬太陰脾土所化之濕者,在氣交之分也,與前四治有同有異。何者?
白話
至於人體正氣所化屬於太陰脾土的濕邪,處在天地之氣交會之處,與前面四種治法有相同也有不同。為什麼呢?
原文
土兼四氣,寒熱溫涼,升降浮沉,備在其中。
白話
脾土兼有寒熱溫涼四氣,升降浮沉的運動,全都蘊含在其中。
原文
脾胃者,陰陽異位,更實更虛,更逆更從,是故陽盛則木勝,合為風濕;至陽盛則火勝,合為濕熱;陰盛則金勝,合為燥濕;至陰盛則水勝,合為陰濕。為兼四氣,故淫泆上下中外,無處不到。
白話
脾胃兩者,陰陽所在的位置不同,更替著實與虛,更替著逆與從,所以陽氣過盛就木氣取勝,合併就成為風濕;太陽之氣過盛就火氣取勝,合併就成為濕熱;陰氣過盛就金氣取勝,合併就成為燥濕;太陰之氣過盛就水氣取勝,合併就成為陰濕。因為兼有四氣,所以濕邪浸溢於上下中外,沒有不到之處。
原文
大率在上則病嘔吐、頭重、胸滿,在外則身重、腫,在下則足脛跗腫,在中腹脹、中滿痞塞,當分上下中外而治,隨其所兼寒熱溫涼以為佐使。
白話
大體來說,濕邪在上就發生嘔吐、頭重、胸滿,在外就身體沉重、浮腫,在下就足脛足背浮腫,在中就腹脹、中焦滿悶堵塞,應當區分上下中外來治療,隨其所兼的寒熱溫涼來作為配伍的輔助藥物。
原文
至若因乘克,以致脾虛津積而成濕者,則先治勝克之邪。或脾胃本自虛而生濕者,則用補虛為主。或鬱熱而成濕者,則以發熱為要。
白話
至於因為被克伐,導致脾虛津液停積而形成濕邪的,就先治療克伐的邪氣。有的脾胃本來就虛弱而生濕的,就以補虛為主。有的因郁結生熱而形成濕的,就以散熱為關鍵。
原文
或脾胃之濕淫泆流於四臟、筋骨、皮肉、血脈之間者,大概濕主乎否塞,以致所受之臟澀不得通疏,本臟之病因而發焉。
白話
有的脾胃之濕浸溢流散到四臟、筋骨、皮肉、血脈之間的,大概是因為濕主凝滯閉塞,導致所侵襲的臟腑氣機澀滯不能通暢疏利,本臟的疾病因此引發。
原文
其筋骨、皮肉、血脈受之,則發為痿痹,緩弱痛重,不任為用。
白話
那些筋骨、皮肉、血脈受到侵襲的,就會發為痿證、痹證,肢体緩弱、疼痛沉重,無法承受正常使用。
原文
所治之藥各有所入,能入於此者,不能入於彼,且濕淫為病,《內經》所論疊出於各篇,《本草》治濕,亦不一而見,凡切於治功者,便是要藥。今丹溪書乃止歸重蒼朮一味,豈理也哉!
白話
治療所用的藥物各有其歸經,能入於此的,就不能入於彼。並且濕邪為病,《內經》的論述在各篇中反覆出現,《本草》治療濕邪的藥物,也不是只有一種,凡是切實有效的,就是主要的藥物。現在丹溪的書中卻只偏重於蒼朮這一味藥,難道是合理的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