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窮源集

卷二

方月圖說

卷二/方月圖說15
原文
經之言運氣,詳矣。即其說而推之,往往不驗。蓋天下之大,不下萬餘里。或南旱而北水,或西熱而東寒。氣候不齊,災祥各別。
白話
《內經》關於運氣的論述,已經非常詳盡了。但依照這些理論去推演,往往與實際不符。這是因為天下如此廣大,不下萬餘里。有時南方乾旱而北方水災,有時西方炎熱而東方寒冷。氣候不一致,災禍與吉祥也各不相同。
原文
同在六合之中,五運司歲,寧有彼此之殊;六步紀功,應無參差之驗。
白話
同樣在天地四方之內,由五運主管各年,難道會有此地與彼地的差異;六氣分步紀功,應當不會有不一致的驗證。
原文
而不侔若此,遂謂運氣之說不足憑信,是皆未達方月之旨而尋其究竟也。
白話
然而實際情況卻如此不同,於是就認為運氣的學說不足以憑信,這都是因為沒有通達「方月」的宗旨而探究其根本緣故。
原文
經曰:六氣之用,各歸不勝而為化,各命其所在以徵之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:六氣的作用,各自歸向其所不勝之氣而產生變化,各自根據其所在的位置來驗證它。
原文
以主氣言,厥陰初氣居東北,二氣少陰居東南,三氣少陽居正南,四氣太陰居西南,五氣陽明居西北,六氣太陽居正北,方月之有常者如是。
白話
就主氣而言,厥陰風木作為初氣位居東北,少陰君火作為二氣位居東南,少陽相火作為三氣位居正南,太陰濕土作為四氣位居西南,陽明燥金作為五氣位居西北,太陽寒水作為六氣位居正北,「方月」的固定方位就是如此。
原文
假如子午年少陰司天,則太陽在東北為初氣,厥陰在東南為二氣,少陰在正南為司天,太陰在西南為四氣,少陽在西北為五氣,陽明在正北為在泉,客氣之方月如是。
白話
假如是子午年,少陰君火司天,那麼太陽寒水就在東北成為初氣,厥陰風木在東南成為二氣,少陰君火在正南司天,太陰濕土在西南成為四氣,少陽相火在西北成為五氣,陽明燥金在正北在泉,客氣的「方月」方位就是如此。
原文
若歸所不勝而為化,則客氣之太陽寒化,當施於正南少陰、西北少陽之位,或施於主氣少陰、少陽之位,候之當在初氣六十日內。下五氣仿此。至天災流行,有非可一端求者。
白話
如果歸向其所不勝之氣而產生變化,那麼客氣中的太陽寒水之氣,應當作用於正南的少陰、西北的少陽之位,或者作用於主氣的少陰、少陽之位,驗證它應當在初氣的六十日之內。以下五氣的變化依此類推。至於天災流行,有些並非可以從單一角度去探求。
原文
有司天之災,有在泉之災,有間氣之災,有中運之災,有三年郁發之災。
白話
有司天之氣造成的災害,有在泉之氣造成的災害,有間氣造成的災害,有中運造成的災害,有三年鬱積而後爆發的災害。
原文
所災之方,或六氣所屬,或五運所主,或十二辰所指。
白話
發生災害的方位,有時根據六氣所屬,有時根據五運所主,有時根據十二地支(辰)所指。
原文
月亦如之,各歸所不勝而為化,此其大較也。
白話
月份的變化也是如此,各自歸向其所不勝之氣而產生變化,這就是大致的情況。
原文
然經之所著,乃五行生剋之理,陰陽勝復之義。言理而不言數,數有不應而理無或息。氣變,則無方不可災,無時不可災。
白話
然而《內經》所闡述的,是五行生剋的道理,陰陽勝負與復報的意義。它闡述的是道理而非具體的數理,數理有時不應驗但道理卻從未止息。氣候一發生變化,就沒有哪個地方不能發生災害,也沒有哪個時間不能發生災害。
原文
氣平,則應災之方不必災,應災之月不必災。
白話
如果氣候平和,那麼應該發生災害的地方不一定發生災害,應該發生災害的月份也不一定發生災害。
原文
學者當於臨時驗五行之盛衰,六氣之強弱,病證之形勢,脈法之應否。
白話
學習者應當在臨證時驗證五行的盛衰,六氣的強弱,病證的形勢,以及脈法是否與之相應。
原文
上觀天星,俯察物產,按其方,定其月,即理以徵數,庶乎得之。
白話
向上觀察天象星宿,向下考察物產情況,按照其方位,確定其月份,根據道理來驗證數理,這樣或許就能把握它了。
原文
如拘執經文,按年豫決,是猶刻舟求劍,守株待兔之智也。
白話
如果拘泥固執於經文,按照年份預先判斷,這就像刻舟求劍、守株待兔一樣的智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