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十干五運,陰陽各半。陽曰太過,陰曰不及。太過則氣旺,反齊勝己者之化。不及則氣衰,勝己者來兼其化。
天干配合五行與五運,陰陽各占一半。陽稱為太過,陰稱為不及。太過則氣旺盛,反而會出現與克己之氣相同的變化。不及則氣衰弱,克己之氣便來兼併其變化。
原文
上應五星之象,下應百物之成,而災殄之厚薄由是著矣。其或太過有制,不及得助,即為平氣。經所以有三氣之紀也。
上對應五星的天象,下對應萬物的成就,而災害的輕重由此顯現出來。其中若有太過受到制約,不及得到扶助,就成為平氣。因此經書中有三氣之紀的說法。
原文
然六十年運氣相臨,又有天符、天刑、順化、不和、小逆之別,則非三氣之所得該矣,附陳於下:太過,五太之年,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也,反齊勝己之化。
然而六十年中運氣相互遭遇,又有天符、天刑、順化、不和、小逆的分別,這就不是三氣所能涵蓋的了,附帶陳述如下:太過,是五太的年份,即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年,反而會出現與克己之氣相同的變化。
原文
如甲土太宮,反齊木化;壬木太角,反齊金化;庚金太商,反齊火化;戊火太徵,反齊水化;丙水太羽,反齊土化是也。凡三十年。
例如甲土太宮,反而出現木的變化;壬木太角,反而出現金的變化;庚金太商,反而出現火的變化;戊火太徵,反而出現水的變化;丙水太羽,反而出現土的變化就是這樣。共三十年。
原文
不及,五少之年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也,勝己者來兼其化。
不及,是五少的年份,即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年,克己之氣來兼併其變化。
原文
如己土少宮,木來兼化;丁木少角,金來兼化;乙金少商,火來兼化;癸火少徵,水來兼化;辛水少羽,土來兼化是也。凡三十年。
例如己土少宮,木來兼併變化;丁木少角,金來兼併變化;乙金少商,火來兼併變化;癸火少徵,水來兼併變化;辛水少羽,土來兼併變化就是這樣。共三十年。
原文
平氣,如運太過,而得司天之制。若庚子、庚午、庚寅、庚申,金運太過,司天之火氣抑之,則得審平之化,為金之平氣;戊辰、戊戌,火運太過,司天之水氣抑之,則得升明之化,為火之平氣。運不及,而得司天之助。
平氣,例如運氣太過,卻得到司天的制約。若庚子、庚午、庚寅、庚申年,金運太過,司天的火氣抑制它,就得到審平的變化,成為金的平氣;戊辰、戊戌年,火運太過,司天的水氣抑制它,就得到升明的變化,成為火的平氣。運氣不及,而得到司天的扶助。
原文
若己丑、己未,土運不及,司天助之而得備化之紀,為土之平氣;乙卯、乙酉,金運不及,司天助之,而得審平之紀,為金之平氣;丁巳、丁亥,木運不及,司天助之,而得敷和之紀,為木之平氣;又若己巳、己亥,土運不及,木來兼化,又得木司天助之,故兼敷和之化,為木之平氣;乙巳、乙亥,金運不及,則木得自專,又值木司天得令,則木齊金化,而兼敷和之紀,為木之平氣;辛丑、辛未,水運不及,土來兼化,又得土司天助之,故兼備化之紀,為土之平氣;丁丑、丁未,木運不及,則土得自專,又值土司天得令,則木齊土化,而兼備化之紀,為土之平氣;丁卯、丁酉,木運不及,金來兼化,又得金司天助之,故得審平之紀,為金之平氣;癸卯、癸酉,火運不及,則金無所畏,又值金司天得令,則金齊火化,而行審平之紀,為金之平氣。
例如己丑、己未年,土運不及,司天扶助它而得到備化之紀,成為土的平氣;乙卯、乙酉年,金運不及,司天扶助它,得到審平之紀,成為金的平氣;丁巳、丁亥年,木運不及,司天扶助它,得到敷和之紀,成為木的平氣。又如己巳、己亥年,土運不及,木來兼併變化,又得到木司天的扶助,因此兼併敷和的變化,成為木的平氣;乙巳、乙亥年,金運不及,木得以專權,又逢木司天得令,木與金化,而兼併敷和之紀,成為木的平氣;辛丑、辛未年,水運不及,土來兼併變化,又得到土司天的扶助,因此兼併備化之紀,成為土的平氣;丁丑、丁未年,木運不及,土得以專權,又逢土司天得令,木與土化,而兼併備化之紀,成為土的平氣;丁卯、丁酉年,木運不及,金來兼併變化,又得到金司天的扶助,因此得到審平之紀,成為金的平氣;癸卯、癸酉年,火運不及,金無所畏懼,又逢金司天得令,金與火化,而實行審平之紀,成為金的平氣。
原文
合而言之,太過而得平氣者六年,不及而得平氣者十八年,則太過者二十四年,不及者十二年,平氣者二十四年。
綜合來說,太過而得到平氣的有六年,不及而得到平氣的有十八年,那麼太過的有二十四年,不及的有十二年,平氣的有二十四年。
原文
又如新運初交之月日時,與運相合者,亦得平氣,如甲子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己,乙丑年得庚是也。
又如新運初交的月日時,與運氣相合的,也得到平氣,例如甲子年初交的月日時逢己,乙丑年逢庚就是這樣。
原文
然究而言之,太過之中,六甲年,子午寅申順化,辰戌不和;六庚年,子午寅申天刑,辰戌小逆;六丙年,子午寅申不和,辰戌天符;六壬年,子午寅申小逆,辰戌順化;六戊年,子午寅申天符,辰戌天刑。
然而仔細分析來說,在太過之中,六甲年,子午寅申為順化,辰戌為不和;六庚年,子午寅申為天刑,辰戌為小逆;六丙年,子午寅申為不和,辰戌為天符;六壬年,子午寅申為小逆,辰戌為順化;六戊年,子午寅申為天符,辰戌為天刑。
原文
除天刑六年強而有制,應入平氣外,天符六年,強而得助也;順化六年,強而得生也;小逆六年,強而泄氣也;不和六年,強而制人也。
除了天刑六年強而有制約,應歸入平氣之外,天符六年,是強而得到扶助;順化六年,是強而得到相生;小逆六年,是強而泄氣;不和六年,是強而制約人。
原文
不及之中,六己年,丑未天符,卯酉小逆,巳亥天刑;六乙年,丑未順化,卯西天符,巳亥不和;六辛年,丑未天刑,卯酉順化,巳亥小逆;六丁年,丑未不和,卯酉天刑,巳亥天符;六癸年,丑未小逆,卯酉不和,巳亥順化。
在不及之中,六己年,丑未為天符,卯酉為小逆,巳亥為天刑;六乙年,丑未為順化,卯酉為天符,巳亥為不和;六辛年,丑未為天刑,卯酉為順化,巳亥為小逆;六丁年,丑未為不和,卯酉為天刑,巳亥為天符;六癸年,丑未為小逆,卯酉為不和,巳亥為順化。
原文
除天符六年,弱而得助,應入平氣外,天刑六年,從勝己者之平氣,弱而不能自主也;不和六年,從勝己者之平氣,弱而不能制人也;小逆六年,弱而泄氣也;順化六年,弱而得生也。是太過、不及之中,又有盛衰厚薄之分焉。
除了天符六年,弱而得到扶助,應歸入平氣之外,天刑六年,服從勝己之氣的平氣,弱而不能自主;不和六年,服從勝己之氣的平氣,弱而不能制約人;小逆六年,弱而泄氣;順化六年,弱而得到相生。這是在太過、不及之中,又有盛衰厚薄的區分啊。
原文
「五運行大論」曰:氣相得則微,不相得則甚。所勝則微,所不勝則甚。
《五運行大論》說:氣相得就輕微,不相得就嚴重。被所勝的就輕微,被所不勝的就嚴重。
不在其時就輕微,正當其時就嚴重,又不能固執一方面來要求了。
原文
按司天與五運六十年臨遇,變化不測如是,則在泉及左右間氣,當亦有然。
按司天與五運六十年相遇,變化如此不可測度,那麼在泉及左右間氣,應當也是這樣。
經書沒有明言,不敢多加論述,這就在於智者因時而推測了。
原文
又按陽年齊化,陰年兼化,皆不專用本宮之化,而用勝己者之化。然陽強陰弱,固自有別。
又按陽年齊化,陰年兼化,都不專用本宮的變化,而用克己之氣的變化。然而陽強陰弱,本來自有區別。
兼化,是衰弱失去本位,敵氣奪去其政權,是勝復的開始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