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上古之《易》,並無文辭,至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乃作彖象、爻辭、繫辭,皆是《易》之註腳。其實《易經》只有爻象卦圖而已。
上古的《易經》,並沒有文辭,直到文王、周公、孔子才作了彖辭、象辭、爻辭、繫辭,這些都是《易經》的註腳。實際上《易經》只有爻象和卦圖罷了。
原文
當孔子時,必有先天八卦圖、《河》《洛》九數、十數圖、後天八卦圖、六十四卦圖。
在孔子的時代,必定有先天八卦圖、《河圖》《洛書》的九數圖和十數圖、後天八卦圖、六十四卦圖。
原文
是以孔子《繫辭》第一章言天地定位,八卦相蕩,是言先天八卦。
因此孔子在《繫辭》第一章說天地定位、八卦相蕩,這是說先天八卦。
原文
第四章言《易》與天地准,知幽明之故,通乎晝夜之道,是言九數法天地之晝夜也。
第四章說《易經》與天地準確相符,知道幽暗與光明的緣故,通達晝夜的道理,這是說九數法象天地的晝夜。
九數世人稱為《洛書》,只有宋代的劉牧認為應當是《河圖》。
現在考察《繫辭》,先提到《河圖》,後提到《洛書》。
原文
九數之義居先,是當改名《河圖》,以與《易》義相合。
九數的含義居於先,應當改名為《河圖》,以與《易經》的義理相符合。
原文
第九章曰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云云,又言十數,象五行四時以成變化也。
第九章說天是一地是二,天是三地是四等等,又說十數,象徵五行四時而成變化。
十數世人稱為《河圖》,只有宋代的劉牧認為應當是《洛書》。
原文
今考《繫辭》,十數之義居後,是當改名《洛書》。
現在考察《繫辭》,十數的含義居於後,應當改名為《洛書》。
原文
再觀《下系》第五章曰:日往則月來,月往則日來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
再看《下繫》第五章說:日去則月來,月去則日來,日月相互推移而光明產生。
原文
先言晝夜,後言四時,則九數法晝夜當居於先,名《河圖》:十數法四時當居於後,名《洛書》,義可想見。劉牧說本希夷,不為無據。先儒力辨其非,習於舊聞,不信劉說。
先說晝夜,後說四時,那麼九數法象晝夜應當居於先,名為《河圖》;十數法象四時應當居於後,名為《洛書》,義理由此可見。劉牧之說本於陳希夷,並非無根據。過去的儒者极力辯駁其非,是由於習於舊聞,不相信劉牧的學說。
原文
又謂天乃錫禹《洪範》《九疇》,為龜書出洛之證,不知《洪範》原文並無龜書,《九疇》效法九數,亦非法龜書,何乃執天錫為出洛之據?
又說天乃賜予禹《洪範》《九疇》,作為龜書出於洛水的證據,不知道《洪範》原文中並沒有龜書,《九疇》是效法九數,也不是法取龜書,為什麼要執著天錫之說作為出於洛水的根據呢?
原文
余按:「圖」、「書」二字,「圖」謂圓形,「書」謂積畫。
我按:「圖」、「書」這兩個字,「圖」指圓形,「書」指累積的筆畫。
原文
九數分八方,其形圓,有五數,無十數,因龍馬之形不方而背又屬陽,圖負於龍馬之背,是以無腹下之十數,只有背上之五數也。
九數分布於八方,其形狀是圓的,有五數而無十數,因為龍馬的形狀不方而且背部屬陽,圖是負荷在龍馬背上,因此沒有腹下的十數,只有背上的五數。
原文
若乎《洛書》分四方,有天五,又有地十,因龜之腹背皆有積畫,背甲之畫象天,腹版之畫象地,背上之畫其數奇,腹下之畫其數偶,合為十數,以成天地對待之形。
至於《洛書》分布於四方,有天五又有地十,因為龜的腹部和背部都有累積的筆畫,背甲的筆畫象徵天,腹甲的筆畫象徵地,背上的筆畫其數是奇數,腹下的筆畫其數是偶數,合起來成為十數,以形成天地相對待的形狀。
原文
蓋龜形本方,又有腹背之甲版以象天地,所以其數以天地分言也。
大約是因為龜的形狀本來是方的,又有腹背的甲殼來象徵天地,所以其數以天地來區分說明。
原文
今因從劉說,改九為《河圖》,十為《洛書》。非敢阿好,實與《易》旨有合耳。義詳於下。
現在因此依從劉牧之說,改九為《河圖》,十為《洛書》。並非敢於迎合所好,實在是與《易經》的義旨相符合。義理詳述於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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