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《內經》曰:木鬱則達之,火鬱則發之,土鬱則奪之,金鬱則泄之,水鬱則折之。
《內經》說:木氣鬱結就讓它通達,火氣鬱結就讓它發散,土氣鬱結就讓它奪取,金氣鬱結就讓它宣泄,水氣鬱結就讓它折抑。
然而調理氣機,過亢的就削弱它,因為這是它所畏懼的,也就是所說的瀉法。
原文
《內經》五法之注,乃出自張子和,非啟玄舊文,故多誤。無稽之談隨口而出,可怪。
《內經》五法的註解,是出自張子和之手,並非啟玄子的原文,所以多有錯誤。荒誕不經的言論隨口說出,真是令人驚訝。
原文
予既改釋其誤,又推廣其義,以一法代五法,自古從無一法可代幾法者。
我已經改正並解釋了其中的錯誤,又推廣其義理,用一種方法代替五法,自古以來從沒有一種方法可以代替好幾種方法的。
原文
若爾,此書何止可代五法,直以六味、八味代儘自古以來萬病萬法也。神而明之,屢獲其效,故表而書之。蓋東方先生木,木者生生之氣,即火氣。
如果照這樣說,這本書何止能代替五法,簡直可以用六味丸、八味丸來代替自古以來所有的萬病萬法。巧妙運用,往往獲得良效,所以特地寫下來。東方主生木,木是生生之氣,也就是火氣。
原文
空中之火,附於木中,木鬱則火亦鬱於木中矣。在木中,則非空中矣。
游離的火氣,依附在木中,木氣鬱結那麼火氣也會鬱結在木中。既然依附在木中,就不是游離的火氣了。
原文
不特此也,火鬱則土自郁,土鬱則金鬱,而水亦郁矣。然則非五郁,乃一郁也。
不僅如此,火氣鬱結那麼土氣自然鬱結,土氣鬱結那麼金氣也會鬱結,而水氣也會鬱結。這樣說來不是五種鬱證,而是一種鬱證。
原文
此五行相因自然之理,惟其相因也,予以一方治其木鬱,則諸郁皆因而愈。一方者何,逍遙散是也。方中惟柴胡、薄荷二味最妙。
這是五行相因的自然的道理,正因為它們相互關聯,我用一個方子來治療木氣的鬱結,那麼各種鬱結都會隨之而愈。這個方子是什麼呢?就是逍遙散。方中只有柴胡、薄荷這兩味最巧妙。
原文
蓋人身之膽木乃甲木,少陽之氣,何以只是膽,不是肝?
大凡人身的膽木是甲木,是少陽之氣,為什麼只提到膽,而不提到肝?
原文
氣尚柔軟,象草穿地,始出而未伸,此時被寒風一郁,何以郁必由寒風?即萎軟抑遏,而不能上伸。不能上伸,則下克脾土,而金水並病矣。何以一病並皆病?惟得溫風一吹,鬱氣即暢達。
這種生長之氣還很柔軟,像草穿透土壤,才剛長出卻未能伸展,這時被寒風一侵鬱結,為什麼鬱結必定由寒風引起?就是因為它會枯萎軟弱、受到抑制壓遏,而不能向上伸展。不能向上伸展,就會向下侵犯脾土,而金和水也會同時發病。為什麼一種病會引起所有病症?只要得到溫暖的風一吹,鬱結之氣就能暢通通達。
原文
蓋木喜風,肝為風臟,最惡者風,反云喜風。風搖則舒暢,若寒風則畏矣。
木喜歡風,肝是風的臟器,最厭惡的是風,反而說喜歡風。風吹動就舒暢,如果是寒風就畏懼了。
原文
溫風者,所謂吹面不寒,楊柳風也,木之所喜也。柴胡、薄荷辛而溫者。柴胡、薄荷正驅風之藥,非即風也。真乃亂道。
溫暖的風,就是所說的吹面不寒的楊柳風,是木所喜歡的。柴胡、薄荷味辛性溫。柴胡、薄荷正是驅散風邪的藥物,並不就是風。這真是胡說八道。
原文
惟辛也故能發散,溫也故入少陽,立方之妙如此。其甚者,方中加左金丸。左金丸止黃連、吳茱萸二味。
只有味辛才能發散,性溫才能進入少陽,處方的巧妙就在這裡。症狀較重的,在方中加入左金丸。左金丸只有黃連、吳茱萸兩味藥。
原文
黃連但治心火,吳茱萸氣燥,黃連獨非寒藥乎?且肝最畏燥者,以風為燥氣。又燥能傷血也。肝之氣亦燥,同氣相求,故入肝以平木。同氣相求,如何反能平之?木平則不生心火,火不刑金,而金能制木。
黃連只能治療心火,吳茱萸性燥,難道黃連不是寒藥嗎?況且肝最畏懼燥,因為風是燥氣。燥又能損傷血液。肝的氣也是燥的,同氣相求,所以進入肝臟來平衡木氣。同氣相求,如何反而能平衡它?木氣平了就不會生心火,火不剋制金,而金能夠制衡木。
不直接討伐木氣,而輔助金來制衡木,這就是左金丸得名的原因。
原文
此又法之巧者,然猶未也,一服之後,繼用六味地黃加柴胡、芍藥,服之以滋腎水,憚水能生木。此處又要生木,前後顛倒。
這又是方法巧妙的地方,但還不止這樣,服用一次之後,接著用六味地黃丸加柴胡、芍藥服用,用來滋潤腎水,恐怕水能生木。這裡又要生木,前後矛盾。
原文
如此倘生木而心火又旺,銷鑠肺金,左金又無用矣。
如果這樣木氣生發而心火又旺盛,銷熔肺金,左金丸又沒有用了。
原文
其意專為要用六味,而鬱證六味斷斷難下,所以立出生木一法來,則六味又為必用之方。作偽心勞亦可憐也。逍遙散者,風以散之也。地黃飲子者,雨以潤之也。
他的意思專門為了要用六味丸,而鬱證用六味丸絕對難以收效,所以立出生木這個方法來,那麼六味丸又成了必用的方子。弄虛作假用心良苦也真可憐。逍遙散,是用風來散佈的。地黃飲子,是用雨來滋潤的。
木哪有不得其天時的呢?這個方法一確立,木火的鬱結就已經舒展了。
原文
木不克脾土,且土亦滋潤無燥熇之病,金水自相生,予謂一法可通五法者如此。
木不剋制脾土,而且土也滋潤沒有燥熱的疾病,金水自然相生,我說一種方法可以通達五法就是這樣。
原文
必牽連說下方,可一法代五法,否則又要立一方矣。
必須牽連說到下面的方子,才能一種方法代替五法,否則又要立一個方子了。
何止這樣呢,推廣它、擴大它,千遍萬遍,它的益處無窮。
原文
凡寒熱往來,似瘧非瘧,惡寒惡熱,嘔吐吞酸,嘈雜胸痛,胠脅痛,小腹脹悶,頭暈盜汗,黃疸,瘟疫,疝氣,飧泄等證,皆對證之方也。一法可代諸雜病法。
凡是寒熱往來,像瘧疾又不是瘧疾,惡寒發熱,嘔吐吞酸,嘈雜胸痛,脅肋疼痛,小腹脹悶,頭暈盜汗,黃疸,瘟疫,疝氣,瀉痢等證,都是對證的方子。一種方法可以代替各種雜病的方法。
原文
推而至於傷風、傷寒、傷濕,除直中,凡外感者,俱作郁看,一法可代傷寒諸法,余所謂不但一法可代五法,凡天下萬病萬法,俱可代者,誠然哉?誠然哉?嗟乎!
推廣到傷風、傷寒、傷濕,除了直中之外,所有外感的病,都看作是鬱證,一種方法可以代替傷寒的各種治法,我所說的不只是一種方法可以代替五法,凡是天下萬病萬法,都可以代替,真的是這樣嗎?真的是這樣嗎?唉!
原文
古人治病,不但病名之異者各有治法,即一病之中亦千頭萬緒,種種各別,乃竟以一方了之,真喪心病狂之人也。以逍遙散加減出入,無不獲效。
古人治病,不但不同的病名各有治法,就是一種病之中也是千頭萬緒,種種各異,竟然用一個方子了結,真是喪心病狂的人。用逍遙散加減變化,沒有不獲效的。
原文
如小柴胡湯、四逆散、羌活湯大同小異,然不若此方之響應也。神而明之,變而通之,存乎人耳。所謂神明變通者,總用六味也。
像小柴胡湯、四逆散、羌活湯大致相同小有差異,但都不如這個方子見效快。巧妙地領會它,變通地運用它,就在於人了。所謂的神明變通,總是用六味丸。
原文
倘一服即愈,少頃即發,或半日或一日又發,發之愈頻愈甚,此必屬下寒上熱之假證。
如果服用一次立刻好了,稍停又發作,或者半天或一天又發作,發作越頻繁越厲害,這必定是下寒上熱的假證。
原文
郁病本無此等似熱實寒之證,其所以又轉此語者,專為要用八味也。此方不宜復投,當改用溫補之劑。
鬱病本來沒有這種似熱實寒的證候,他之所以又轉到這句話,專門為了要用八味丸。這個方子不宜再投,應當改用溫補的方劑。
原文
如陽虛,以四君子湯中加溫熱藥;陰虛者則以六味湯中加溫熱藥。甚者尤須寒因熱用,少以冷藥從之。
如果陽虛,在四君子湯中加溫熱藥;陰虛的就用六味湯中加溫熱藥。嚴重的更需要以寒治熱,少量用冷藥順著它。
原文
用熱藥冷探之法,不則拒格不入,非惟無益,而反害之。
用熱藥冷服的方法,否則就會被拒絕不能進入,不僅沒有益處,反而有害。
病有輕重,治法有逆治從治,深通玄機的人,不需要我多說。
原文
古方逍遙散 柴胡、薄荷、當歸、芍藥、陳皮、甘草、白朮、茯神。
古方逍遙散 柴胡、薄荷、當歸、芍藥、陳皮、甘草、白朮、茯神。
原文
呂氏曰:六味加柴、芍,亦立齋法也,合逍遙散,謂腎肝同治。但立齋去芍藥,趙氏單用芍藥為不同。二方同用,萬無此理。
呂氏說:六味丸加柴胡、芍藥,也是薛立齋的方法,配合逍遙散,稱為腎肝同治。但立齋去掉芍藥,趙氏單用芍藥,兩者不同。二方同用,絕無此理。
原文
薛氏本庸醫之首,經此二人一表章,尤誤之無盡也。
薛氏本來是庸醫之首,經過這兩人一讚揚推崇,錯誤就更無窮無盡了。
原文
呂氏又曰:以加味逍遙散、六味丸治郁,自薛長洲始也,邪說之宗。然長洲之法,實得之丹溪。
呂氏又說:用加味逍遙散、六味丸治療鬱證,是從薛立洲開始的,是邪說的宗祖。然而立洲的方法,實際是得之於丹溪。
原文
越鞠之芎藭,即逍遙之歸芍也;越鞠之蒼朮,即逍遙之白朮也;越鞠之神麯,即逍遙之陳皮也;越鞠之香附,即逍遙之柴胡也;越鞠之梔子,即逍遙之加味也。
越鞠丸的川芎,相當於逍遙散的當歸、芍藥;越鞠丸的蒼朮,相當於逍遙散的白朮;越鞠丸的神麯,相當於逍遙散的陳皮;越鞠丸的香附,相當於逍遙散的柴胡;越鞠丸的梔子,相當於逍遙散的加味。
原文
但越鞠峻而逍遙則和矣,越鞠燥而逍遙則潤矣。此則青出於藍,後來居上,亦從古作述之。
只是越鞠丸峻烈而逍遙散就和緩,越鞠丸燥烈而逍遙散就滋潤。這可說是青出於藍,後來居上,也是繼承古人又有所創作了。
原文
大凡如東垣之補中益氣,比枳朮萬全無弊矣。然豈可謂枳朮之謬,而禁不用哉。
大凡像東垣的補中益氣湯,比起枳朮丸就萬全無弊了。然而怎麼能說枳朮丸是錯誤的,而禁止不用呢。
原文
此段議論,不但明末庸醫之技量盡見,而呂氏之分毫不曉,亦和盤拓出矣。
這段議論,不僅明末庸醫的伎倆全部顯露,而呂氏絲毫不懂,也完全暴露出來了。
原文
古人治病,一病有一病之方,一方有一方之藥,一藥有一藥之性。一藥增損,方名即別。七情六淫,各有專治。
古人治病,一種病有一種病的方子,一個方子有一個方子的藥物,一味藥有一味藥的性味。增減一味藥,方名就不同了。七情六淫,各有專門的治療方法。
原文
譬如父子、夫婦,有天生者,有配合者,分毫不可假借。
譬如父子、夫婦,有天生的,有配合的,分毫不能假借。
原文
肉桂不容易以附子,黃連何得以易石膏,此醫道之所以難也。今云:此藥即可當某藥。
肉桂不能輕易換成附子,黃連怎麼能換成石膏,這是醫道之所以困難的原因。現在卻說:這味藥就可以代替某味藥。
原文
倘有人曰:某人即我之父也,某人即我之夫也,人盡以為亂倫矣。
如果有人說:某個人就是我的父親,某個人就是我的丈夫,人人都會認為是亂倫。
原文
為此說者,於古人治病之法,立方之義,用藥之妙,何嘗夢見哉!
說這種話的人,對於古人治病的方法、立方的義理、用藥的巧妙,何嘗夢見過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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