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劉彝曰。醫之政。謂物產之宜。採取之候。治煉之方。攻療之制。悉預知之。然後可以共醫事。
劉彝說:醫學的政務,是指對於藥物產地的適宜性、採集的時機、炮製的方法、治療的規範,都必須預先掌握,這樣才能夠參與醫療事務。
原文
逸按藥者偏性之物也。偏性之物皆有毒。毒雖有酷薄大小。要無非毒者。毒即能。能即毒。毒者藥之性也。能者藥之才也。其能萬不同者。以毒萬不同也。毒萬不同者。以性之偏也。故勿論草木金石。凡可以供治疾之用者。總謂之毒藥。不特辛苦物也。毒藥字見於素問異方法宜論。移精變氣論。寶命全形論。湯液醴醪論。藏氣法治論。示從容論。疏五過論。靈樞九針十二原篇論。通篇又見於墨子。鶡冠子。呂覽。淮南子。劉子新論。史記。前漢書等。其義詳於拙著橘黃醫談。
我(逸)按:藥物是屬性偏頗的東西。屬性偏頗的東西都有毒性。毒性雖然有強弱、大小的差別,但總歸沒有不是毒性的。毒性就是藥效,藥效就是毒性。毒性是藥物的本性,藥效是藥物的才能。藥物的藥效能千差萬別,是因為毒性千差萬別;毒性千差萬別,是因為藥性有所偏頗。所以不論是草木、金石,凡是可以用來治療疾病的東西,都總稱為「毒藥」,不單指味道辛苦的藥物。「毒藥」這個詞,出現在《素問》的〈異方法宜論〉、〈移精變氣論〉、〈寶命全形論〉、〈湯液醴醪論〉、〈藏氣法治論〉、〈示從容論〉、〈疏五過論〉,以及《靈樞》的〈九針十二原篇論〉;整篇文章又見於《墨子》、《鶡冠子》、《呂氏春秋》、《淮南子》、《劉子新論》、《史記》、《前漢書》等書。其中的義理詳細記載在我所著的《橘黃醫談》中。
原文
凡邦之有疾病者。有疕瘍者造焉。則使醫師分而治之。
凡是國中患有疾病、患有頭瘡或外傷的人前來就診,就命令醫師分別診治他們。
原文
(同上諸本脫下有字今從唐石經及宋王與之訂義本)
(同上,各種版本脫漏「下」字,現今依從唐代石經及宋代王與之的《訂義》本。)
原文
鄭玄曰。疕頭瘍。亦謂禿也。身傷曰瘍。分之者醫各有能。
鄭玄說:「疕」是頭部的瘡瘍,也叫做禿瘡;身體的損傷叫做「瘍」。醫師分別診治他們,是因為每個醫師各有擅長的領域。
原文
方苞曰。疾醫職曰。凡民之有疾病者。分而治之。而此職曰邦。蓋雖統萬民。而以王宮百官府為主也。以是推之。則王后世子公孤六卿之病。必醫師親治可知矣。
方苞說:「疾醫」的職責說:凡是民眾患有疾病的,就分別診治他們。而這裡的職責說「邦」,雖然是總括萬民,但主要是以王宮及百官官府為對象。由此推論,那么王后、太子、三公、孤卿、六卿的疾病,必定由醫師親自診治,這是可以知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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