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體仁彙編云。鴆鳥毒。即孔雀毛並膽也。用乾葛三兩。為末。水調頓服良。嶺南雜記云。孔雀尾金眼。有毒。孩童戲取銜口中。有死者。其膽與糞尤毒。能殺人。品字箋云。孔雀之項。有毛長一二寸。以之畫酒中。飲之立死。又謂之鴆毒。此皆本草所不載。亦不可不知也。
白話
《體仁彙編》說:鴆鳥的毒,就是孔雀的羽毛和膽。用乾葛三兩,磨成粉末,用水調和一次服下,效果良好。《嶺南雜記》說:孔雀尾巴上的金眼,有毒。小孩玩耍時拿來含在口中,有因此而死的。它的膽和糞尤其毒,能殺人。《品字箋》說:孔雀的頸項,有長一二寸的羽毛,用它攪拌酒中,喝下後立刻死亡。又稱之為鴆毒。這些都是《本草》沒有記載的,也不可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