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陶弘景雲。本經所出郡縣。乃後漢時制。疑仲景元化等所記。又顏氏家訓云。本草神農所述。而有豫章朱崖趙國常山奉高真定臨淄馮翊等郡縣名。出諸藥物。由後人所羼。非本文也。
陶弘景說:《本經》所記載的郡縣,是後漢時期的制度,懷疑是張仲景、華元化等人所記。又《顏氏家訓》說:《本草》是神農所述,但其中有豫章、朱崖、趙國、常山、奉高、真定、臨淄、馮翊等郡縣名稱,這些藥物產地,是後人摻雜進去的,不是原文。
原文
而又證類本草滑石條云。赫陽縣先屬南陽。漢哀帝置。明本經所注郡縣。必是後漢時也。今考本經。一無言所出者。惟女蘿柳華二條僅有焉。蓋慎微修證類時。誤為黑字耳。及時珍作綱目。猶且不察。以舊經所載地名。為別錄文。此襲證類之誤也。唯太平御覽。所引神農本草經。每藥下載所出地名。且文字與盧複本頗異。此乃舊經之文矣。
又《證類本草》滑石條說:赫陽縣原先屬於南陽,是漢哀帝設置的。這說明《本經》所注的郡縣,必定是後漢時期。現今考證《本經》,完全沒有提到產地的,只有女蘿、柳華兩條有。大概是唐慎微修《證類》時,誤以為是黑字(注文)。等到李時珍作《綱目》,仍然沒有察覺,把舊經所載的地名,當作《別錄》的文字,這是沿襲《證類》的錯誤。只有《太平御覽》所引用的《神農本草經》,每味藥下記載產出地名,而且文字與盧復的本子頗不相同,這才是舊經的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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