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雷公云:凡採得後,曬乾,酒拌浸令濕,蒸,待上皮軟,剝去皮,取肉去核,勿單用其核,碎捶,用漿水煮一伏時了用。如使肉,即不使核;使核,即不使肉。又花落子,謂之石茱萸。白話提出修訂雷公說:凡是採得之後,曬乾,用酒拌勻浸濕,蒸,等到外皮變軟,剝去外皮,取出果肉去掉核,不要單獨使用其核,搗碎捶爛,用漿水煮一晝夜後使用。如果使用果肉,就不要使用核;使用核,就不要使用果肉。另外,花落之後結的果實,叫做石茱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