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公炮炙論

黃連

黃連

黃連2
原文
雷公云:凡使,以布拭上肉毛,然後用漿水浸二伏時,漉出,於柳木火中焙乾用。
白話
雷公說:凡是使用黃連,先用布擦去表面的肉毛,然後用漿水浸泡兩個伏天時辰,撈出來,在柳木炭火中烘乾後使用。
原文
若服此藥得十兩,不得食豬肉;若服至三年,不得食豬肉一生也。
白話
如果服用這藥達到十兩,就不能吃豬肉;如果服用達到三年,就終生不能吃豬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