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有病之家。延醫服藥數日。猶未見效。則信疑相半。遂又召他醫。出前醫之發劑以問可否。予每臨如此。則不見其劑。夫人心不同如其面。有誰與我意符合者乎。若見其藥我以為不可也。豈可默止乎。若吞之而為可。則失信於患者也。且以彼之所是。我非之則恐為妒婦之口。此余所以不見前醫之發劑也。若病家篤信余懇請治無二心。則披見前醫之措劑。識得其攻補奈何。然後與藥矣。籲以辯口炫術之醫。自我乞覽前劑。漫謗其欠當。以欲奪人功。假令其術不拙。殆可謂小人也。
白話
凡是生病的人家,請醫生診治服藥幾天,仍然沒有效果,就會相信與懷疑各佔一半,於是又請來另一位醫生,拿出前一個醫生開的藥方來詢問是否可行。我每次遇到這種情況,就不去看那個藥方。人的想法各不相同,就像人的面貌一樣,有誰能與我的意見完全相合呢?如果看到前醫的藥方我認為不可行,難道可以默不作聲嗎?如果讓病人服用而認為可行,那就失信於病人了。況且,認為對方正確的,我卻否定它,恐怕會被說成像嫉妒的婦人那樣的口舌。這就是我不看前一個醫生藥方的原因。如果病家誠心信任我,懇求我治療而沒有二心,我才會打開來看前一個醫生所用的藥方,了解他如何用攻法、補法,然後再開藥。唉!那些憑著辯才炫耀醫術的醫生,主動要求看前一個醫生的藥方,胡亂批評其欠缺妥當,想要奪取別人的功勞。假使他的醫術並不拙劣,也差不多可稱之為小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