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醫為司命,除輕病不藥亦愈,及絕症與老死,雖藥不能挽救外,余則莫不恃醫藥為起死回生之途徑,顧病情雜出不窮,治法亦千端萬緒,有應治標者,有應治本者,有應先治標而後治本者,有應先治本而後治標者,有標本同治者,有不治標本而從乎中者,擇方有宜乎奇者,有宜乎偶者,有奇之不去而偶者,有偶之不去而奇者,用藥有須寒涼者,有須溫熱者,有寒熱溫涼並用而相濟者。
醫生掌管著人的生死,除了輕微的疾病不用吃藥也會痊癒,以及絕症和年老自然死亡,即使吃藥也無法挽救之外,其餘的疾病沒有不依靠醫藥作為起死回生的途徑。但是病情變化多端,治療方法也千頭萬緒,有應該治療症狀的,有應該治療根本原因的,有應該先治療症狀而後治療根本的,有應該先治療根本而後治療症狀的,有症狀和根本同時治療的,有不治療症狀和根本而從中調理的;選擇藥方有適合用奇方的,有適合用偶方的,有用奇方沒有效果而改用偶方的,有用偶方沒有效果而改用奇方的;用藥有需要用寒涼藥的,有需要用溫熱藥的,有寒、熱、溫、涼一起使用而相互調和的。
原文
凡此種種,不勝枚舉,病家求治心切,一擊不中,責難即至,或昨張而今李,或朝中暮西,築室道旁莫衷一是,雜藥亂投愈治愈壞,以其責醫,醫固不任其咎也。
諸如此類,不勝枚舉。病人家屬求醫治療的心情迫切,一次治療沒有效果,責難就立刻到來,有的人昨天找張醫生,今天又換李醫生,有的人早上找中醫,晚上又找西醫,就像在路邊蓋房子一樣,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,胡亂使用各種藥物,越治療病情越壞,卻把責任歸咎於醫生,醫生當然不應該承擔這個過錯。
原文
蓋病家延醫診病,必先擇其品行端正,學問優長者,信任之而不復疑,使之本其平日之所學,審其治標治本,先後緩急,從容展布,毫無牽制於其間,然後責以效果之如何而無可推諉矣。
所以病人家屬請醫生診病,必須先選擇品行端正、學問優良的醫生,信任他而不再懷疑,讓他根據平日所學,審慎判斷該治療症狀還是治療根本,分清先後緩急,從容地施展醫術,絲毫沒有牽制干擾,然後再責求他治療的效果如何,這樣醫生就沒有辦法推卸責任了。
原文
不爾則敷衍了事,且避謗之不暇,而尚何徒薪與曲突耶!憶!
不這樣的話,醫生就會敷衍了事,而且忙於躲避毀謗都來不及,哪裡還能做到像「曲突徙薪」那樣防患於未然呢?唉!
原文
曩有同事劉君竹深令妹,患產後心腹痛,余初診以為瘀血凝阻,用桃仁承氣法加減服之,痛更劇,復診以脈雙弦而澀,按之無力,改用歸耆建中法加牡蠣、阿膠之屬,外貼二龍膏收效。
從前有位同事劉竹深先生的妹妹,患有產後心腹疼痛的病症。我初次診斷認為是瘀血凝滯阻礙,用桃仁承氣湯加減方給她服用,結果疼痛更加劇烈。再次診斷時,發現她的脈象是兩手都弦緊而澀,按壓時無力,於是改用歸耆建中湯加牡蠣、阿膠之類的藥物,外貼二龍膏,才收到效果。
原文
設當時劉君以治不應手,另延一醫,則成敗未敢知也。
假設當時劉先生因為治療沒有立即見效,而另外請一位醫生,那麼治療的成功或失敗,我就無法預料了。
原文
上年江寧張姓婦,患肝鬱腹痛,余用苦辛泄肝,佐辛香流氣之品,連診十餘次,痛勢漸減,惟尚未全愈,倘再診數次,自信必可收功。後聞入某醫院割制而殞命。
去年江寧一位姓張的婦女,患有肝氣鬱結導致的腹痛。我用苦寒辛散之藥來疏泄肝氣,輔以辛香行氣的藥物,連續診治了十多次,疼痛的趨勢逐漸減輕,只是還沒有完全痊癒。如果再診治幾次,我自信一定可以治好。後來聽說她進入某家醫院接受手術而喪命。
原文
諸如此類,不知凡幾,不過略舉一、二,以為生死繫於病家而不繫於醫家之佐證云爾。
諸如此類的例子,不知道有多少,這裡不過是略舉一兩個,作為生死關鍵在於病家而不在於醫家的佐證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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