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火之為病有三,一曰陰盛之火,桂附之類是也;一曰陰虛之火,芍地之類是也;一曰陽盛之火,苓連之類是也。
火的病證有三種:第一種是陰盛之火,用肉桂、附子這類藥物;第二種是陰虛之火,用芍藥、地黃這類藥物;第三種是陽盛之火,用黃芩、黃連這類藥物。
總之,這三種都稱為火,只是因為它們的病因有所不同罷了。
原文
夫陰盛之病者,非陰自盛也,乃陽虛至極不能敵陰也,非補陽何足以破其陰乎!
陰盛的病證,並非陰氣本身旺盛,而是陽氣虛弱到極點無法抗衡陰氣,如果不補陽氣,怎能破除陰邪呢!
原文
陰虛之病者,非陽盛也,乃陰虛不能配陽而陽無陰以相維也,非補陰何足以配其陽乎!
陰虛的病證,並非陽氣旺盛,而是陰虛不能與陽相配,陽氣沒有陰氣維繫,如果不滋補陰液,怎能與陽氣相配呢!
原文
陽盛之病者,非陰虛也,乃陰平陽盛而陽自盛者也,非伐陽何足以保其陰哉。
陽盛病證,並非陰虛,而是陰氣正常而陽氣亢盛,陽氣獨自旺盛,如果不削弱陽氣,怎能保全陰液呢。
原文
故三者,一為陽虛,一為陰虛,一為陰不虛而陽自盛之,因不同有如此者。
所以這三種,一種是陽虛,一種是陰虛,一種是陰不虛而陽自盛,病因的不同就像這樣。
另外,升陽散火,是針對陰氣鬱遏的火,這是李東垣所說的火。
原文
滋陰降火者,陽亢之火也,丹溪所云之火也。陽盛之火者,河間所云之火也。陰盛之火者,太僕引火歸原之火也。凡此四者,須辨而明之,則不致有誤矣。
滋陰降火,是針對陽氣亢盛的火,這是朱丹溪所說的火。陽盛之火,是劉河間所說的火。陰盛之火,是王太僕所說的引火歸原之火。凡是這四種情形,必須仔細辨別清楚,這樣才不會出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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