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治病須法由我定。若膠執成法,欲適合今病,何異削足適履。
治療疾病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方法。如果固守既有的成規,想要完全符合當前的病情,這和削減腳的尺寸來適應鞋子有什麼不同呢?
例如春天忌諱使用發散藥物而適宜用寒涼瀉下的方法,但如果病人確實是傷寒症,難道可以用瀉下的方法嗎?
原文
秋喜疏散而忌涼下,設遇內熱症,豈可散乎?立方以治病為的,不厭重複。
秋天適宜發散而忌諱寒涼瀉下,但如果遇到內熱的病症,難道可以用發散的方法嗎?開立藥方應以治療疾病為目標,不必厭惡重複使用相同的方劑。
原文
如百人同病瘟,則同用一方,而視病之輕重,體之強弱,略予增減之,雖治百人可也。
例如一百個人同樣感染溫疫,就可以使用同一個藥方,再根據病情的輕重、體質的強弱,稍微加減藥量,這樣即使治療一百個人也是可以的。
原文
如陰陽交爭,病雖在於一人,而今日陽盛則助陰,明日陽敗則又須助陽。
例如陰陽相互爭鬥的情況,雖然疾病發生在一個人身上,但今天陽氣旺盛就應輔助陰氣,明天陽氣衰弱就又需要輔助陽氣。
隨著病情變化更換藥方,這並不矛盾,即使是一個人同時使用幾個藥方也是可以的。
原文
醫者不察,往往得一方以為奇珍,無論何症,皆用一方,誤矣。
醫生如果不仔細觀察,往往得到一個藥方就視為珍寶,不論什麼病症都用同一個藥方,這是錯誤的。
原文
矯其弊者,又或自詡飽學,不問病之何屬,但易人即易方。
矯正這種弊病的人,又有人自誇學識淵博,不問疾病屬於哪一類,只要換了病人就換藥方。
原文
此人病瘟而用涼,彼人病瘟而用熱,矜奇立異,皆不明理之工也。
這個人患溫疫用寒涼藥,那個人患溫疫卻用溫熱藥,標新立異,這些都是不明白醫理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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