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寒症溫之,熱症清之,此定法也。惟寒極似熱者,不問其熱,但治其寒也可。熱極似寒者,不問其寒,但治其熱也可。白話提出修訂寒性的病症用溫熱的方法治療,熱性的病症用清涼的方法治療,這是確定的法則。只是對於寒到極點反而表現出熱象的病症,不問其表面的熱象,只治療它的寒性就可以了。對於熱到極點反而表現出寒象的病症,不問其表面的寒象,只治療它的熱性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