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答曰:關格一證,在《內經》本言脈體,以明陰陽離絕之危證也,為六節藏象論,終始篇,禁服篇及脈度、經脈等篇言之再四,類多兼脈症而言,而《難經·三難》曰上魚為溢,為外關內格,入尺為覆,為內關外格,已失本經之旨,而仲景云在尺為關為寸為格,關則不得小便,格則吐逆。
回答說:關格這個證候,在《內經》本來是論述脈象的,用來表明陰陽分離阻絕的危險證候。在〈六節藏象論〉、〈終始篇〉、〈禁服篇〉以及〈脈度〉、〈經脈〉等篇中多次提到,大多都兼論脈象與症狀。而《難經·三難》說脈搏上達魚際稱為「溢」,是外關內格;下入尺部稱為「覆」,是內關外格,已經失去《內經》的本意。張仲景說在尺部為關、在寸部為格,關則小便不通,格則嘔吐上逆。
原文
後世自叔和、東垣以來,皆以此相傳,遂置關格一證於不問,丹溪云:此證多死,寒在上,熱在下,脈兩寸俱盛四倍以上,法當吐,以提其氣之橫格,不必在出痰也。
後代從王叔和、李東垣以來,都這樣傳承下來,於是將關格這一證候擱置不問。朱丹溪說:此證多數會死亡,寒邪在上,熱邪在下,脈象兩寸部都盛大到四倍以上,治療方法應當用吐法,以提升阻滯的氣機,不必在於吐出痰液。
原文
蓋既曰兩寸俱盛四倍以上,又安得謂寒在上,且脈大如此,則浮豁無根,其虛可知,尚可吐乎?其謬孰甚!
既然說兩寸脈都盛大到四倍以上,又怎能說是寒邪在上?而且脈象如此盛大,卻是浮大空虛沒有根基,其虛弱可知,還可以再用吐法嗎?這種謬誤還有比這更嚴重的嗎!
原文
夫《內經》云:人迎四倍寸口,四倍既非尺寸之謂。
《內經》說:人迎脈比寸口脈大四倍,這四倍並非指寸口脈與尺脈的區別。
原文
而曰吐逆者,特隔食一證耳;曰不得小便者,特癃閉一證耳,其與關格何涉?
而說嘔吐上逆的,只不過是噎膈病這一證候;說小便不通的,只不過是癃閉病這一證候,它們與關格有什麼關係呢?
原文
關格一證在《內經》本以人迎察六腑之陽,寸口察五臟之陰,人迎盛至四倍以上,此陽明經孤陽獨見,水不濟火也,故曰格陽,格陽者陰格於陽也。
關格這一證候在《內經》本來是用人迎脈來觀察六腑的陽氣,用寸口脈來觀察五臟的陰氣。人迎脈盛大到四倍以上,這是陽明經孤陽獨現,水不能制火,所以稱為「格陽」。格陽就是陰氣被陽氣阻格。
原文
氣口盛至四倍以上,此太陽經元陰無主,氣不歸精也,故曰關陰,關陰者陽關於陰也。
氣口脈盛大到四倍以上,這是太陽經元陰沒有主宰,氣不能回歸於精,所以稱為「關陰」。關陰就是陽氣被陰氣關閉。
原文
若人迎、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,且大且數,此其陽氣不藏,故陰中無陽,陰氣不升,故陽中無陰,陰陽相離,故名關格也。
如果人迎和寸口脈都盛大到四倍以上,而且又大又數,這是陽氣不能潛藏,所以陰中沒有陽氣;陰氣不能上升,所以陽中沒有陰氣。陰陽相互分離,所以稱為「關格」。
原文
要之有是脈即有是證,有是證即有是脈,本不應單言脈,單言證。
總之,有這種脈象就有這種證候,有這種證候就有這種脈象,本來不應該只單獨談脈象,或只單獨談證候。
原文
《脈度篇》所云:「陰氣太盛,則陽氣不能榮也,故曰關;陽氣太盛,則陰氣不能榮也,故曰格;陰陽俱盛,不能相榮,故曰關格。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」。何嘗非舉脈證,而兼言之耶。
《脈度篇》所說:「陰氣太盛,則陽氣不能營運,所以稱為關;陽氣太盛,則陰氣不能營運,所以稱為格;陰陽都盛,不能互相營運,所以稱為關格。關格的患者不能享盡天年而死。」這又何嘗不是同時列舉脈象與證候來論述呢?
原文
若以脈言,則如前之四倍者是也;若以證言,則又有陰陽俱盛者,以陽病極於陽分,而陰病極於陰分也。
如果從脈象來說,就像前面所說的四倍以上;如果從證候來說,則又有陰陽都亢盛的,那是因為陽病極於陽分,而陰病極於陰分。
原文
凡陽盛於陽者,似乎當瀉;而陰分見陰,又不可瀉陰,極於陰者,似乎當補,而陽分見陽,又不可補,此證乃陽自陽而陽中無陰,陰自陰而陰中無陽,補之不可,瀉之不能,有死而已,故曰關格者,不得盡期而死也,脈耶病耶自可不言而喻矣。
凡是陽氣盛於陽分的,似乎應當用瀉法;但是陰分見陰證,又不可瀉陰。陰氣極於陰分的,似乎應當用補法;但是陽分見陽證,又不可補陽。這個證候是陽自為陽而陽中無陰,陰自為陰而陰中無陽,補也不行,瀉也不行,只有死亡而已。所以說關格的患者不能享盡天年而死,這是脈象還是病證呢?自然不言而喻了。
原文
又問曰:膀胱有上口而無下口乎?抑有下口而無上口乎?
又問說:膀胱是有上口而沒有下口呢?還是有下口而沒有上口呢?
原文
答曰:膀胱有下口而無上口也,營衛生會篇云:「下焦者,別迴腸,注於膀胱而滲入焉」。
回答說:膀胱有下口而沒有上口。《營衛生會篇》說:「下焦的功能是分別迴腸中的物質,注入膀胱而滲入其中。」
原文
《難經·三十一難》云:下焦者,當膀胱之上口,主分別清濁。後人因此一言遂謂膀胱有上口。
《難經·三十一難》說:下焦的位置相當於膀胱的上口,主管分別清濁。後人因為這句話就認為膀胱有上口。
原文
經云下焦別迴腸,注於膀胱者,言人飲食之水,由三焦而下膀胱,謂水穀並居胃中,傳化於小腸,當臍上一寸之水分穴處,糟粕由此別行於迴腸,從後而出,津液由此別滲於膀胱,從前而出也。
經典說下焦分別迴腸,注入膀胱,是指人飲食中的水分,經由三焦而下行到膀胱。意思是說水與穀物一同停留在胃中,傳化到小腸,在肚臍上一寸的「水分穴」處,糟粕從此處分別走向迴腸,從肛門排出;津液從此處分別滲入膀胱,從尿道排出。
原文
人但知膀胱主溺,不知人飲食之水無不入於膀胱,水入膀胱化氣上行則為津液,其所剩餘質,乃下出而為溺,故曰滲入膀胱,但膀胱只有下口,並無上口,故不云注入而云滲入。
人們只知道膀胱主管排尿,卻不知道人飲食中的水分無不進入膀胱。水進入膀胱後化為氣上行就成為津液,其剩餘的渣質,才向下排出成為尿液,所以說「滲入膀胱」。但膀胱只有下口,並沒有上口,所以不說「注入」而說「滲入」。
原文
《難經》所言上口者,以滲入之處為言,非謂真有口也,如果有口,則經不云滲入矣。
《難經》所說的上口,是指滲入的位置而言,並不是說真的有個口。如果真的有口,那麼經典就不會說「滲入」了。
原文
後人不明經文之義,誤解《難經》上口之言,遂謂膀胱有上口,實為《難經》所誤也。
後人不明白經文的意義,誤解了《難經》中「上口」的說法,於是認為膀胱有上口,實際上是被《難經》所誤導了。
原文
王廣蔭問曰:夫百病皆自腑入臟,則先治其腑可也。惟咳病則有自臟入腑者,而先治其臟可也。
王廣蔭問說:各種疾病都是從腑傳入臟,那麼先治療腑就可以了。只有咳嗽病有從臟傳入腑的情況,那麼先治療臟就可以了嗎?
原文
由此觀之,凡醫各病,治臟腑足矣,而十二經之穴何與焉,且治十二經之穴而藥物亦不能至其分肉筋骨之間,非砭石之刺其穴者可比,十二經之穴有何用乎?
由此看來,凡是治療各種疾病,只要治療臟腑就夠了,那麼十二經脈的穴位又有什麼關係呢?況且治療十二經脈的穴位,藥物也不能到達分肉筋骨之間,不像砭石直接刺入穴位那樣可以相比,十二經脈的穴位有什麼用處呢?
原文
答曰:經雲精氣之循經而行者為營氣,又曰營衛相將而行,則榮中有衛,然則十二經脈者,所以行營衛也。
回答說:經典說精氣沿著經脈運行的稱為營氣,又說營氣和衛氣相互伴隨運行,那麼營中有衛。如此一來,十二經脈是用來運行營衛之氣的。
原文
穴道者所以知經脈之根結支別也,不能知穴道,安能知經脈?不能知經脈,安能知營衛之行?不能知營衛之行,安能知臟腑之病?經脈為臟腑之大經隧,五臟六腑皆屬焉。
穴位是用來了解經脈的起始、終結、分支和區別的。不能知道穴位,怎能知道經脈?不能知道經脈,怎能知道營衛的運行?不能知道營衛的運行,怎能知道臟腑的疾病?經脈是臟腑的大通道,五臟六腑都歸屬於它。
原文
子欲舍經脈而治臟腑,是為捨本逐末,況《素問·皮部論》曰:「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,邪中之則腠理開,開則入客於絡脈,留而不去,傳入於經,留而不去,傳入於腑,廩於腸胃。」而舍於腑臟,「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」。
你想捨棄經脈而治療臟腑,這是捨本逐末。況且《素問·皮部論》說:「疾病的發生必定先從皮毛開始,邪氣侵犯使腠理開泄,開泄則邪氣侵入絡脈,停留不離開,便傳入經脈,停留不離開,便傳入腑,積聚在腸胃。」然後進入臟腑,「所以皮膚有分部,不加以治療就會產生大病」。
原文
是蓋言病不早治,愈久愈深,必致不救,豈可待其至臟腑而治乎?
這大概是說疾病不早治療,時間越久病越深,必定導致無法救治,怎麼能等到它傳到臟腑才治療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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