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理有決無可疑者,成分與成分相得而成良藥,藥與藥相得而成良方,方與方相得而成良複方,雖然如是而已乎?未盡也。方書云,有故無殞,亦無殞也。又云,有病則病受之。夫非謂方藥與臟腑氣血亦有相得者在乎。
道理必然沒有可疑的,成分與成分相互配合而成良藥,藥與藥相互配合而成良方,方與方相互配合而成好的複方,雖然如此,就只有這樣了嗎?還沒有說完。方書說,有原因就不會死亡,也不會死亡。又說,有病的話病來承受它。這難道不是說方藥與臟腑氣血也有相互配合的關係存在嗎?
原文
若夫春秋冬夏,時之異也;東西南北,地之異也;治亂隆汙,世之異也;士農工商,業之異也;貧富勞逸,境之異也;男女老幼,體之異也,人之所值遭而稟之者,又皆與方藥隨宜為得者也。而世人或不之信,目為誕詞,抑何過乎?
至於春秋冬夏,是時間的差異;東西南北,是地點的差異;治亂興衰,是時代的差異;士農工商,是職業的差異;貧富勞逸,是環境的差異;男女老幼,是體質的差異,人們所遭遇和稟受的,又都與方藥依循適宜情況而取得配合。然而世人有時不相信這些,視為荒誕之言,這是多麼過分啊?
原文
嚴譯穆勒名學部丙云,每聞人言某甲之死,因服砒霜,砒霜固能殺人,而其人之氣血臟腑,必與砒霜翁合,且為散布血流,乃成死果。蓋「所」之有事,正不異「能」。無「所」非「能」,無「能」非「所」。
嚴復翻譯穆勒《名學》部丙說,常聽人說某甲的死亡,是因為服用砒霜,砒霜固然能殺人,而那個人的氣血臟腑,必定與砒霜融合,並且讓它散布在血流中,才造成死亡的結果。可見「所」的作用,正與「能」沒有不同。沒有「所」就不是「能」,沒有「能」就不是「所」。
原文
幾道先生案之曰,此段所論,亦前賢所未發。乃從奈端第三例悟出。學者必具此法眼,而後可以讀《易》。
幾道先生(嚴復)按語說,這段所討論的,也是前代賢人沒有闡發過的。是從牛頓第三定律領悟出來的。學習的人必須具有這種眼光,然後才能讀《易經》。
原文
嗟夫,此王肯堂有治本草不看主治之說,陸九芝有藥借病用之談。
哎呀,這就是王肯堂有研究本草不看主治的說法,陸九芝有藥物藉由病來應用的論述。
原文
前賢戴元禮曾用人參發汗,近人張錫純亦以熟地解表,圓機活法,神乎神矣,不謂之為暗合乎科學,不得也,惜乎!
前代賢人戴元禮曾經用人參來發汗,近代人張錫純也以熟地來解表,圓融機變、靈活方法,真是神妙啊,若不說這是暗中符合科學,是不可能的,可惜啊!
號稱有新頭腦的人,竟然也不能明白這個道理,對走方醫又有什麼可責備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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