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大論曰:「服桂枝湯,大汗出,脈洪大者,與桂枝湯,如前法」。柯韻伯曰:脈洪大,大煩渴,是陽邪內陷。
《傷寒論》說:「服用桂枝湯後,大汗出,脈象洪大的,仍給予桂枝湯,依照之前的方法。」柯韻伯說:脈象洪大,並且嚴重煩渴,這是陽邪內陷的表現。
原文
此內不煩渴,是病猶在表,桂枝證未罷,當仍與之。
這裡內部沒有煩渴,表示病邪仍然在體表,桂枝湯證尚未解除,應當仍給予桂枝湯。
原文
二說皆以不煩渴為解,而置脈洪大三字於不問,究未滿意。
這兩種說法都以「不煩渴」來解釋,卻對「脈洪大」三個字置之不理,終究不能令人滿意。
原文
近人張壽甫疑之曰:此症有過汗亡陰之象,其脈之洪大,乃陽偏盛也。桂枝之辛溫,猶可用乎?張氏似可謂善疑矣。
近代的張壽甫對此提出質疑說:這個病症有發汗過度而損耗陰液的現象,其脈象洪大,是陽氣偏盛所致。桂枝的辛溫藥性,還能使用嗎?張氏似乎可以說是善於提出疑問了。
原文
乃惲鐵樵曰:「脈洪大,由於服法誤,法誤則救其法,故曰服如前法。」余曰以方救法,亦強言耳,「脈洪大」上疑有「桂枝證仍在」一語,蓋桂枝湯雖以浮弱為本脈,而汗後本證仍在者,固不必須脈浮弱,而始可再服之,即脈浮數似麻黃證者,亦可再服。
惲鐵樵則說:「脈象洪大,是因為服藥方法錯誤,方法錯誤就糾正其方法,所以說依照之前的方法服用。」我認為用方劑來補救方法,也是勉強的說法罷了,「脈洪大」之前恐怕遺漏了「桂枝證仍在」這句話。因為桂枝湯雖然以浮弱脈為本脈,但發汗後原本的證候仍然存在的人,本來就不一定要脈象浮弱才能再次服用,即使是脈象浮數類似麻黃湯證的,也可以再次服用。
原文
本論云:「傷寒,發汗,解。半日許,復煩,脈浮數者,可更發汗,宜桂枝湯」。
《傷寒論》說:「傷寒病,發汗後,病已解除。大約半天時間,又出現煩躁,脈象浮數的,可以再次發汗,適合用桂枝湯。」
既然脈象浮數都可以再次發汗,那麼脈象洪大也就可以再次給予桂枝湯了。
原文
柯氏云:服桂枝不解,可仍與桂枝,服麻黃不解,亦仍可與桂枝,活法也。
柯氏說:服用桂枝湯後病未解除,可以仍給予桂枝湯;服用麻黃湯後病未解除,也仍可以給予桂枝湯,這是靈活的治法。
原文
余曰:用桂枝更汗而不必脈浮弱者,亦活法也,且湯中有白芍,決不至發汗太過,而轉屬陽明。發汗不及,而轉屬少陽,客或有之。故下文有「若形如瘧」云云,文義明甚。則張氏亡陰陽盛之疑,似又不必矣。
我說:使用桂枝湯再次發汗而不必拘泥於脈象浮弱,這也是靈活的治法。況且湯劑中有白芍,絕對不至於發汗太過,而轉屬陽明經。發汗不足,而轉屬少陽經,或許有可能。所以下文有「如果症狀像瘧疾」等等說法,文義非常清楚。那麼張氏關於損耗陰液、陽氣偏盛的疑慮,似乎又沒有必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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