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〔害〕氣雄上升,能耗血液。凡溫病頭痛,發熱口渴,或骨疼,及傷寒發於春夏,陽證頭疼,產後血虛火炎,皆不宜服。白話提出修訂〔害處〕藥性強烈而向上走竄,會耗損血液。凡是溫病引起的頭痛、發燒口渴、或身體骨頭疼痛,以及發生在春夏的傷寒、陽證頭痛、產後血虛引起的虛火上炎,都不適合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