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蓀醫話

福醫

福醫

福醫3
原文
有患三陰瘧者,百治不愈,已近三年,聞有時醫某,初出懸壺,證事甚盛,即往求治,醫索閱前所服方,曰:「諸藥已嘗過,予豈有妙法,無已,其惟雞納霜乎?」其人曰:「亦已服過數次矣。」醫沉思良久曰:「試再服之,藥同而付藥之人不同,今藥付於我手,即是我之藥也,或者其有驗乎?」其信之,果一服而愈。蓋此醫明知技窮,所能自信者時也,運也。
白話
有一個患了三陰瘧疾的人,各種方法都治不好,已經將近三年。聽說有一位當代醫生,剛開始行醫,名聲很好,就前往求治。醫生要求查看之前服用的藥方,說:「各種藥都已經嘗試過了,我難道有什麼妙法嗎?沒有辦法了,大概只有雞納霜了吧?」那人說:「也已經服用過好幾次了。」醫生沉思了很久說:「試著再服用一次,藥雖然相同,但給藥的人不同。現在藥從我手中給出,就是我的藥,或許會有效驗吧?」那人相信了,果然一服而癒。大概這位醫生明知自己技窮,所能自信的只是時機和運氣罷了。
原文
諺曰「乘我一年運,有病早來醫。」《玉堂閒話》有福醫之說,殆此醫之謂乎!
白話
俗話說:「趁我這一年運氣好,有病就早點來醫。」《玉堂閒話》中有關於「福醫」的說法,大概就是指這種醫生吧!
原文
《撫州府志》:「李生、王生忘其名,並撫人,醫道並行,王亞於李,崇仁有大室,邀李治病,約愈謝五百婚,李療之旬日不差,諭以更用王醫,乃留數藥而別。道遇王醫告之故,王曰吾技出兄下,今往無益,不如俱歸。李曰不然,吾得脈甚精,處藥甚偃,其不愈者,不當得謝耳,故辭。公往以吾藥治之必愈。王如其言,悉用李藥,微易湯使進,越三日疾瘳,富室如原約酬王。王歸,一半遺李,曰公治疾,吾何功?李必不可,曰:「此公之福命也。」按此即某時醫所云,藥同而付藥之人不同也。然觀羅謙甫《福醫說》是福醫之殺人,其禍尤烈。謙甫曰:「醫之福,福於渠者也。渠之福,安能消病者之患?」然則世之信任福醫者,可以憬然矣。
白話
《撫州府志》記載:「李生和王生,忘記他們的名字了,都是撫州人,一起行醫,王生的醫術比李生差。崇仁有個大戶人家,邀請李生治病,約定病癒後酬謝五百貫錢。李生治療了十天沒有效果,就告訴主人改用王醫生,留下幾帖藥便告辭了。路上遇到王醫生,告訴他這件事。王醫生說:『我的醫術在兄長之下,現在去了也沒用,不如一起回去吧。』李生說:『不對,我診脈很精準,用藥也很恰當,之所以沒治好,是不該得到謝禮罷了,所以辭去。您去用我的藥治療,一定會好。』王生照他的話做,全部使用李生的藥,稍微換了湯劑讓病人服用,過了三天病就好了。富戶按照原來的約定酬謝王生。王生回去後,分一半給李生,說:『您治療的疾病,我有什麼功勞?』李生堅決不肯接受,說:『這是您的福氣和命運啊。』」按:這就是那位時醫所說的「藥相同,但給藥的人不同」。然而看羅謙甫的《福醫說》,這種福醫殺人,禍害尤其慘烈。謙甫說:「醫生的福氣,是對他自身有福。他的福氣,怎能消除病人的災患?」那麼世上信任福醫的人,可以醒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