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園醫話

一、傳染病類

溫病(2)

一、傳染病類41
原文
第三期:(約在八、九日或十餘日之後,所謂逆傳膻中,此時脈多不實,可為明徵。故只宜開宣,不宜攻下,若脈見實,則邪在腸,所謂邪入下焦實證,當瀉下矣。)此期之初,強半由於積熱太甚,治療失當,延誤日久而成,其現象率成逆症,約分三項:
白話
第三期:(大約在第八、九天或十幾天之後,所謂的逆傳到膻中,此時脈象多數不實,可以作為明確的徵兆。所以只適宜開宣,不宜攻下,如果脈象出現實象,則病邪在腸道,所謂邪氣進入下焦的實證,應當用瀉下法。)這個階段的初期,多半是由於積熱太過嚴重,治療不當,延誤時間太久而形成,其現象大多成為逆症,大約分為三項:
原文
1.應下不下,溫病一見腸熱徵兆,例如腹痛、小便短赤、或白而濁如米泔水樣、大便乾燥、或大便少而不爽、或瀉極臭之稀屎、或腸鳴、或輾轉矢氣(俗稱之屁),再證以潮熱、口乾、或臭舌苔黃、脈實數等症(不必皆具)。
白話
1. 應該瀉下卻沒有瀉下,溫病一旦出現腸熱的徵兆,例如腹痛、小便短赤、或者白色混濁像淘米水一樣、大便乾燥、或者大便量少而不通暢、或者瀉下極臭的稀糞、或者腸鳴、或者頻頻放屁(俗稱的屁),再加上潮熱、口乾、或者口臭、舌苔黃、脈象實數等症狀(不必全部具備)。
原文
總宜視其病情(此四字最宜細思,此時必有其他兼症(例如頭痛),醫者必細察之而後加瀉藥,於其他藥中與之,或緩下或峻下,均宜斟酌盡善,以赴病機也。)及早用瀉藥下之,(溫症最忌濫用瀉藥,認定宜下方用之,不可輕試。凡逆傳內閉,多由於此。慎之慎之。)失此不下,腸內腐敗物(菌)已被吸收,全身血液受其影響。腸熱愈甚,漸漸發現第三期之危症。
白話
總之應當根據病情(這四個字最需要仔細思考,此時必定有其他兼症(例如頭痛),醫生必須仔細觀察之後再加入瀉藥,從其他藥物中與之配伍,或者緩下或者峻下,都應該斟酌到最完善,以順應病機。)及早用瀉藥瀉下,(溫病最忌諱濫用瀉藥,確認適合瀉下時才用,不可輕易嘗試。凡是逆傳內閉,多數由於這個原因。慎重再慎重。)錯過這個時機沒有瀉下,腸內腐敗物質(細菌)已經被吸收,全身血液受到影響。腸熱更加嚴重,漸漸出現第三期的危重症狀。
原文
例如下利膿血、四肢厥逆、其則全體皆涼、煩躁神昏、痙厥舌短、目合、尋衣摸床(狀其危也)或嘔逆不止、滴水皆吐,或脈症相反,(例如症雖大熱,而脈反細小,甚則脈閉。)或乾熱不息、稽留,(脈現結代、心臟有停止之虞或喘促自汗、或戰汗不出,參看前論戰汗)皆危症也。以上諸症雖危,多屬有餘實證,應注意。
白話
例如瀉下膿血、四肢厥冷、甚至全身冰涼、煩躁神昏、抽搐、舌頭縮短、眼睛閉合、無意識地摸索衣服或床沿(形容其危險)或者嘔吐不止、滴水不進,或者脈象與症狀相反,(例如症狀雖然高熱,但脈象反而細小,甚至脈搏閉絕。)或者乾熱持續不退、稽留,(脈象出現結代,心臟有停止的危險,或者喘息、自汗,或者戰汗不出,參考前面關於戰汗的論述)都是危重症狀。以上這些症狀雖然危險,但多數屬於有餘的實證,應該注意。
原文
2.誤下,此時期病者體力,因不勝藥力屢屢攻伐腸胃,長期消耗,精神氣血均已餡於衰弱,毫無滋養及恢復健康之能力。
白話
2. 誤用瀉下法,此時期病人體力,因為經不起藥力反覆攻伐腸胃,長期消耗,精神氣血都已經陷入衰弱,完全沒有滋養及恢復健康的能力。
原文
本病毒害,此時早已轉變,絕無毒熱暴烈之實質的作用,所餘者,不過只有殘頹不振之餘氣,與夫稀薄低溫之弱血,實邪已退,虛象完成,故此時患者之脈,多現細微或虛數,面色蒼白、不腹痛、便溏或下利清穀、(或稀水甚)或一日數次泄瀉、(完穀不化)小便清白、神衰(此與上節不同)欲眠,不思飲食、口氣寒涼、四肢寒涼、(此與上節厥逆不同)心中怔忡、(此是煩躁之反面)或暮熱晨涼、自汗盜汗、時時欲脫、或皮膚甲錯而乾熱(此二字宜特別注意,此虛熱也。)、或口燥咽乾、(津液短也)頭重頭暈、(皆虛象)或冷汗出、眠時目不能盡合、咳嗽痰喘、(有因而誘起肺結核者)神氣淹淹、衰弱已極。
白話
本病的病毒危害,此時早已轉變,完全沒有毒熱暴烈的實質作用,所剩下的,不過只有殘破衰頹不振的餘氣,以及稀薄低溫的弱血,實邪已退,虛象完成,所以此時患者的脈象,多數呈現細微或虛數,面色蒼白、不腹痛、大便稀溏或瀉下未消化的食物、(或者稀水很多)或者一天數次泄瀉、(食物不消化)小便清白、精神衰弱(此與上節不同)想睡覺,不想吃東西、口氣寒涼、四肢寒涼、(此與上節的厥逆不同)心中悸動不安、(這是煩躁的反面)或者傍晚發熱早晨涼、自汗盜汗、時時有虛脫的感覺、或者皮膚粗糙如鱗甲而乾熱(這兩個字應特別注意,這是虛熱)、或者口乾咽燥、(津液不足)頭重頭暈、(都是虛象)或者出冷汗、睡覺時眼睛不能完全閉合、咳嗽痰喘、(有因而誘發肺結核的)神氣奄奄,衰弱到極點。
原文
以上諸症,皆屬不足,但陽虛陰虛(參看專條),須分清楚,不可慨以虛字含混治之。
白話
以上各種症狀,都屬於不足,但是陽虛和陰虛(參看專條),必須分清楚,不可以一概用「虛」字含糊地治療。
原文
3.誤治,此由於病勢前進中,或誤信偏方,或誤於醫藥,當解肌取微汗而不解肌,或病重藥輕,或不當下而妄下,或苦降太早,或偏信某醫、延誤病機(參看醫驗),以致表裏氣血,均為邪擾。
白話
3. 誤治,這是由於病情進展中,或者誤信偏方,或者被醫藥所誤,應當解肌取微汗卻不解肌,或者病重藥輕,或者不該瀉下而胡亂瀉下,或者使用苦寒降氣藥太早,或者偏信某個醫生、耽誤病機(參看醫案),以致表裡氣血,都被邪氣擾亂。
原文
醫者見其頭痛、寒熱,嘔逆、譫語、狂躁、厥逆等症,紛紜雜陳,再誤用發散升散之藥(例如柴胡),或溫邪尚在氣分過用苦降及消導之藥,或過用瀉藥誤下,攻伐無過,致令溫邪羈滯日久津液劫爍,邪熱膠滯膻中(此二字應注意),漸漸釀成內閉、外脫之險象。
白話
醫生看到病人頭痛、寒熱、嘔吐、譫語、狂躁、厥逆等症狀,紛繁複雜地呈現,於是再次誤用發散升散的藥物(例如柴胡),或者溫邪還在氣分時過度使用苦寒降氣及消導的藥物,或者過量使用瀉藥誤下,攻伐沒有病邪的部位,導致溫邪停留日久,津液被劫奪灼爍,邪熱膠著滯留在膻中(這兩個字應注意),漸漸釀成內閉、外脫的危險徵象。
原文
所謂內閉者,溫熱之邪,日久不解,彌漫胸際,無形無質,清竅蒙蔽,故脈不實,應注意神昏煩躁、瘓疚不寐、甚則發狂痙厥、目吊胸挺、角弓反張、舌短脈閉,此種症象,危險已極。
白話
所謂內閉,是指溫熱之邪,日久不解除,彌漫在胸部,無形無質,清竅被蒙蔽,所以脈象不實,應注意神昏煩躁、抽搐不眠、甚至發狂痙厥、眼睛上吊、胸部挺起、角弓反張、舌頭縮短、脈搏閉絕,這種症狀,危險到極點。
原文
此症因溫邪由氣分入血分,膠滯綿延,不在腸胃,是以發散瀉下均非所宜。溫病死於此階段者極多,應格外注意也。
白話
此症因為溫邪由氣分進入血分,膠著滯留綿延不絕,不在腸胃,所以發散和瀉下都不適宜。溫病死在這個階段的非常多,應格外注意。
原文
【治法】溫病治法,與傷寒治法迥異。而在第一期之治法,更與傷寒絕對不同,理論亦異。
白話
【治法】溫病的治法,與傷寒的治法迥然不同。而在第一期的治法,更與傷寒絕對不同,理論也不同。
原文
若以傷寒第一期所謂太陽表證發汗之藥,例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、細辛等類,施之於溫病之表證,不但無效,必致病勢加劇。
白話
如果用傷寒第一期所謂太陽表證發汗的藥物,例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、細辛之類,用在溫病的表證上,不但無效,必定導致病勢加重。
原文
蓋溫病第一期初得雖亦多有(多有二字應注意),蓋此症不必盡有此病象也。
白話
因為溫病第一期初得時雖然也多見(「多有」二字應注意),但此症不一定都有這些病象。
原文
惡寒、頭痛、身痛等,類似傷寒之表證,然其內熱先伏,此種表證,不過外為氣候誘因,氣候變動異常,(所謂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之類六氣之說,只作如是解,不可太黏滯。)人當過勞之時,尤易感染時邪,亦為誘因之一,(此義與冬不藏精,春必病溫之說,亦隱隱相通,醫者讀書,須心領意會,不可拘泥文字。)以致發動內蘊之熱。
白話
惡寒、頭痛、身痛等,類似傷寒的表證,然而其內熱先已潛伏,這種表證,不過是外因氣候的誘因,氣候變動異常,(所謂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之類六氣的說法,只這樣理解,不可太拘泥。)人在過度勞累的時候,尤其容易感染時邪,也是誘因之一,(這個意義與「冬不藏精,春必病溫」的說法,也隱隱相通,醫生讀書,須要心領神會,不可拘泥於文字。)以致發動內蘊的熱。
原文
其表證,直可謂之副症,以溫症先有內熱,則宜以內熱為本病。
白話
其表證,簡直可以稱之為副症,因為溫病先有內熱,就應當以內熱為本病。
原文
萬不可視同傷寒之表證病理,寒傷於外,治不得法,體溫不能放散調節,因而鬱為內熱。
白話
萬萬不可等同於傷寒的表證病理,寒邪外傷,治療不得法,體溫不能放散調節,因而鬱結成為內熱。
原文
(參看傷寒條)故溫病唯一治法,初得之時,入手即須注重內熱二字。
白話
(參看傷寒條)所以溫病的唯一治法,初得的時候,入手就必須注重「內熱」二字。
原文
此第一期之內熱,指肺熱言,指氣分言,稍久至第二期、三期,則指心包絡(膻中)及血分、胃與腸言之。
白話
這第一期的內熱,是指肺熱而言,指氣分而言,稍久到第二期、三期,則是指心包絡(膻中)及血分、胃與腸而言。
原文
中醫分辨頗精詳,可以參考,但不可信其太玄虛者。
白話
中醫分辨得相當精細詳盡,可以參考,但不可相信其中過於玄虛的部分。
原文
然初得之時,若兼有表證(例如惡寒身痛),只治內熱絕難收效。
白話
然而初得的時候,如果兼有表證(例如惡寒身痛),只治療內熱絕對難以收效。
原文
若稍有類似之表證,不論何季,總宜於清輕芳香解熱藥中,例如連翹,金銀花,桑葉、菊花、竹葉、夏枯草、佩藍葉、鮮茅根之類。加入清涼發散藥品。
白話
如果稍微有類似的表證,不論哪個季節,總宜在清輕芳香解熱藥中,例如連翹、金銀花、桑葉、菊花、竹葉、夏枯草、佩蘭葉、鮮茅根之類。加入清涼發散的藥品。
原文
例如葛根,芥穗、防風、薄荷、白芷、藿香之類。
白話
例如葛根、荊芥穗、防風、薄荷、白芷、藿香之類。
原文
使其外來之邪(即誘因,例如偶感風寒、穢氣。)先自解散,取微汗,內蘊之熱(此時但肺熱,腸胃尚未大熱,應注意)同時亦漸因清揚宣透而隨之漸漸蒸發以去,此時內熱,可作熱氣二字解,自知穢濁氣感之理。
白話
使其外來的邪氣(即誘因,例如偶感風寒、穢氣)先自行解散,取微汗,內蘊的熱(此時只有肺熱,腸胃尚未大熱,應注意)同時也逐漸因清揚宣透而隨之漸漸蒸發而去,此時的內熱,可以理解為「熱氣」二字,自然明白穢濁之氣感染的道理。
原文
自然表裏雙清,約二、三劑即癒,絕不致演成第三期之腸熱及內閉之重症。
白話
自然表裡雙清,大約二、三劑就會痊癒,絕不會演變成第三期的腸熱及內閉的重症。
原文
中醫芳香去穢之說,最為可倍,中醫謂肺之呼吸,感受穢濁及各種不正之氣,因而病溫。
白話
中醫芳香去穢的說法,最為可信,中醫認為肺的呼吸,感受穢濁及各種不正之氣,因而患溫病。
原文
是以上焦氣分先病,(參閱肺循環條)論極精當,但此穢濁二字,亦不可太拘泥。
白話
所以上焦氣分先發病,(參閱肺循環條)論述非常精當,但這個「穢濁」二字,也不可太拘泥。
原文
例如南中深山,桂花落後,鬱黴蒸發,氣味芬芳,香聞十裏,閩粵山中,尤多此氣,土人渭之桂花瘴。
白話
例如南方深山,桂花落後,鬱積的黴氣蒸發,氣味芬芳,香聞十里,福建廣東的山中,尤其多這種氣,當地人稱之為桂花瘴。
原文
凡感受此氣,立時頭疼發熱,其症與溫病無異,所謂山嵐瘴氣,即指此類。
白話
凡是感受此氣,立刻頭疼發熱,其病症與溫病沒有差別,所謂山嵐瘴氣,就是指這一類。
原文
故余以為此症所稱穢濁之氣,不可作臭氣解,凡不正之氣(六氣)皆包括也。故芳香輕散清涼藥品,均極有效。
白話
所以我認為此症所說的穢濁之氣,不可以理解為臭氣,凡是不正之氣(六氣)都包括在內。所以芳香輕散清涼的藥品,都非常有效。
原文
西藥中之芳香調味藥絕無效,不可誤解芳香二字。
白話
西藥中的芳香調味藥絕對無效,不可誤解「芳香」二字。
原文
蓋此種藥品,不僅利用藥之芳香,且必兼有輕揚(一煮即沸)、清涼兩功用者,方為妙用,若只知芳香二字,則誤人矣。
白話
因為這種藥品,不僅利用藥物的芳香,而且必須兼有輕揚(一煮就沸騰)、清涼兩種功用,才算妙用,如果只知道「芳香」二字,就會害人了。
原文
又中醫書內有用桂枝湯治初起惡寒之溫症者,此藥決不可用,茲特表而出之,以免貽害病人也。此從歷試而知,絕非臆斷。
白話
又中醫書內有用桂枝湯治療初起惡寒的溫病者,此藥決不可用,現在特別指出來,以免貽害病人。這是從多次試驗而知道的,絕非主觀臆斷。
原文
古書中對第一期溫病有用人參之說,所謂勞倦內傷,復感溫邪,亦斷不可以,其當歸、阿膠、海參等藥,亦不可用。
白話
古書中對第一期溫病有用人參的說法,所謂勞倦內傷,又感受溫邪,也絕對不可以,其中的當歸、阿膠、海參等藥物,也不可用。
原文
蓋時邪(泛指風、寒、暑、濕而言)雖係因勞倦感受,(例如苦役遠行、勞力工作或長途旅行,饑渴過甚之類。)醫者若見其脈現虛象,即於治溫病方中加入人參一味,全身毛孔必致立時關閉,可使溫邪逆傳,內閉危症,致人死命。雖有良醫,恐亦無法倪救英。
白話
因為時邪(泛指風、寒、暑、濕而言)雖然是因勞倦感受,(例如辛苦服役遠行、體力勞動或長途旅行,饑渴過度之類。)醫生如果看到脈象出現虛象,就在治療溫病的方中加入人參一味,全身毛孔必定立刻關閉,可以使溫邪逆傳,導致內閉危症,致人死命。即使有良醫,恐怕也無法救治。
原文
服人參未久,如見險象,可令病人恣食白蘿蔔湯,約一晝夜可解,此治藥誤,非治病也。
白話
服用人參不久,如果出現險象,可以讓病人大量喝白蘿蔔湯,大約一晝夜可以解除,這是治療用藥錯誤,不是治療本病。
原文
余曾親見因長途跋涉,感受溫邪,誤服人參,而致不救者,不知凡幾,固不在第一、第二期也。
白話
我曾親眼見到因為長途跋涉,感受溫邪,誤服人參,而導致不救的,不知有多少,而且不限於第一、第二期。
原文
余戚某十八歲,由城內赴其外家,騎自行車,於烈日下約行四十里,因而得病,大汗大渴大熱。
白話
我的親戚某人十八歲,從城裡去他外婆家,騎自行車,在烈日下大約行駛四十里,因而得病,大汗、大渴、大熱。
原文
其舅某,因知醫者,團與白虎加人參湯,一劑汗止而神昏譫語,身熱更甚。某醫又謂係表證,與以發汗藥,病更危。
白話
他的舅舅,因為略懂醫術,就給與白虎加人參湯,一劑後汗止但神昏譫語,身熱更加嚴重。那位醫生又說是表證,給與發汗藥,病情更危險。
原文
又延某西醫,謂當下而嘔吐不能服藥,乃以灌腸法通其大便,凡十日而死。余親見其一誤再誤,不能救也。然推其致命原因。
白話
又請了某位西醫,認為應當瀉下但嘔吐不能服藥,就用灌腸法通其大便,總共十天而死。我親眼見他一錯再錯,無法挽救。然而推究其致命原因。
原文
實由於一劑人參,遂今外感之時邪,無法解其束縛,內蘊之實熱,無法宣透疏通,遂致釀成種種逆症,不可救藥矣,古方之不可盡信如此,學醫者須知也。今舉例證明,可見人參為絕對禁用品矣。
白話
實在是由於一劑人參,就使得外感的時邪,無法解除其束縛,內蘊的實熱,無法宣透疏通,於是釀成種種逆症,不可救治了,古方不可盡信到這種程度,學醫的人必須知道。現在舉例證明,可見人參是絕對禁用的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