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配本草

卷二

牡丹皮

卷二/草部9
原文
畏菟絲子、貝母、大黃。忌蔥、蒜、胡荽。伏砒。以烏賊骨針其樹,必枯。
白話
畏菟絲子、貝母、大黃。忌蔥、蒜、胡荽。伏砒。用烏賊骨刺其樹,必枯。
原文
辛、苦,微寒。入手足少陰、厥陰經血分。瀉心胞伏火,清膻中正氣,除血中內熱,退無汗骨蒸。
白話
辛、苦,微寒。入手足少陰、厥陰經血分。瀉心胞伏火,清膻中正氣,除血中內熱,退無汗骨蒸。
原文
(以其善行血滯,滯去而鬱熱自解。)滯下胞胎,治驚癇,除瘛瘲療癰腫,行瘀血。配防風,治㿗疝偏墜。入辛涼藥,領清氣以達外竅。入滋腎藥,使精神互藏其宅。
白話
(因其善於運行血滯,滯去而鬱熱自解。)滯下胞胎,治驚癇,除瘛瘲,療癰腫,行瘀血。配防風,治㿗疝偏墜。入辛涼藥,領清氣以達外竅。入滋腎藥,使精神互藏其宅。
原文
川生者,內外俱紫,治肝之有餘。亳州生者,外紫內白,治肝之不足。胃虛者,酒拌蒸。實熱者,生用。胃氣虛寒,相火衰者,勿用。(以其涼少陰之火。)
白話
川生者,內外俱紫,治肝之有餘。亳州生者,外紫內白,治肝之不足。胃虛者,酒拌蒸。實熱者,生用。胃氣虛寒,相火衰者,勿用。(以其涼少陰之火。)
原文
牡丹皮清神中之火以涼心,地骨皮清志中之火以安腎。丹皮治無汗之骨蒸,地骨皮治有汗之骨蒸。
白話
牡丹皮清神中之火以涼心,地骨皮清志中之火以安腎。丹皮治無汗之骨蒸,地骨皮治有汗之骨蒸。
原文
丹皮、川柏,皆除水中之火,然一清燥火,一降邪火,判不相合。
白話
丹皮、川柏,皆除水中之火,然一清燥火,一降邪火,判不相合。
原文
蓋腎惡燥,燥則水不歸元,宜用辛以潤之、涼以清之,丹皮為力。
白話
蓋腎惡燥,燥則水不歸元,宜用辛以潤之、涼以清之,丹皮為力。
原文
腎欲堅,以火傷之則不堅,宜從其性以補之,川柏為使。
白話
腎欲堅,以火傷之則不堅,宜從其性以補之,川柏為使。
原文
故川柏退邪火之勝劑,勿得以丹皮為穩於川柏,而置川柏於無用也。
白話
故川柏退邪火之勝劑,勿得以丹皮為穩於川柏,而置川柏於無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