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醫說

卷十

苦草

卷十/藥性6
原文
吳中習俗相傳,產婦惡血不盡,單服苦草一味,以為聖藥。
白話
吳中地區的習俗相傳,產婦產後惡露沒有排乾淨,只服用苦草這一味藥,認為是神效的藥物。
原文
殊不知白芍藥,丹溪禁用,以其酸寒,恐伐生氣故耳,況苦草之至寒者乎?
白話
卻不知道白芍藥,朱丹溪都禁止使用,因為它味酸、性寒,恐怕會損傷人體的生發之氣,更何況是苦草這種極寒的藥物呢?
原文
有信服者,他日必生心腹之疾,或白帶、血崩、漏下之症,經年不痊,戕賊元氣,竟不知遺害於後也。
白話
有相信並服用的人,日後必定會產生心腹部的疾病,或是白帶、血崩、經血淋漓不止等症狀,常年無法痊癒,損害元氣,竟然不知道這是遺留下來的禍害啊。
原文
初產之婦,氣血俱虛,大宜溫熱之劑,豈可輕用寒涼,重伐其發生之氣也?
白話
剛生產的婦女,氣血都很虛弱,非常適合用溫熱的藥劑,怎麼可以輕易使用寒涼的藥物,嚴重損傷她生發的陽氣呢?
原文
經曰:“無伐化,無違時,必養必和,待其來復。”此之謂也。
白話
醫經上說:「不要損傷生長化育的機能,不要違背四時的規律,一定要調養和順,等待其元氣恢復。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余嘗考諸本草及諸方書,皆不載,不知吾吳中始於何人,而傳襲之誤如此,莫之能革,產家切宜知此。
白話
我曾經考證各種本草及方劑書籍,都沒有記載這個用法,不知道我們吳中地區是從誰開始的,以至於錯誤地流傳下來,沒有人能夠改正,產婦家屬一定要知道這個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