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心法要訣

卷一

陽明腑病脈證

卷一/陽明腑病脈證4
原文
胃實脈大腑陽明,大便難兮脾約同,蒸蒸潮熱濈濈汗,滿痛始可議三承。
白話
胃中實熱、脈象洪大,這是邪氣進入陽明腑證。大便困難,與脾約證情況相似。出現一陣陣發作如潮水般的發熱,以及全身不斷出汗,必須等到腹部脹滿疼痛時,才能考慮使用三種承氣湯來治療。
原文
【注】脈大腑陽明,謂熱邪入腑,陽明當脈大也。
白話
【註解】「脈大腑陽明」,意思是說體內熱邪侵入胃腸腑道,陽明經的脈象應當表現為洪大。
原文
曰胃實,曰大便難,曰脾約,謂腑病受邪之不同也。脾約者,太陽陽明也。胃實者,正陽陽明也。大便難者,少陽陽明也。皆為可下之證,不無輕重之別。
白話
所謂「胃實」、「大便難」、「脾約」,是指陽明腑病受到邪氣侵犯的不同情況。「脾約」屬於太陽傳來的陽明病;「胃實」屬於本經自病的正陽陽明病;「大便難」屬於少陽傳來的陽明病。這些都屬於可以用瀉下法治療的證候,但其中仍有病情輕重的差別。
原文
然必蒸蒸潮熱,身肢濈濈然汗出,或滿或痛,始可議其微、甚,以三承氣湯、麻仁丸下之可也。詳陽明篇。
白話
然而必須出現一陣陣像潮水般發熱,身體四肢不斷出汗,以及腹部脹滿或疼痛等症狀,才能根據病情的輕微或嚴重來討論用藥,分別選用三種承氣湯或麻仁丸來進行瀉下治療。詳細內容請參閱〈陽明篇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