証治準繩‧瘍醫

跌撲傷損

瘀血停積論

跌撲傷損9
原文
《素問》云:人有所墜墮,惡血留內,腹中滿脹,不得前後,先飲利藥。
白話
《素問》說:人如果從高處跌落,瘀血停留在體內,腹部脹滿,大小便不通,先服用通利的藥物。
原文
此上傷厥陰之脈,下傷少陰之絡,刺足內踝之下,然骨之前,血脈出血。
白話
這是上傷了厥陰經脈,下傷了少陰絡脈,針刺足內踝下方、然骨之前,刺血絡出血。
原文
刺足跗上動脈,不已;刺三毛上各一痏,見血則已,左刺右,右刺左。善悲驚不樂,刺如右方。
白話
針刺足背上的動脈,如果不止,再刺三毛上各一次,出血即止,左病刺右,右病刺左。容易悲傷驚恐、不快樂,按上述方法針刺。
原文
(繆刺論)《靈樞》云:有所墮墜,惡血留內,有所大怒,氣上而不行下,積於脅下,則傷肝。
白話
(繆刺論)《靈樞》說:從高處墜落,瘀血留在體內,又加上大怒,氣上行而不下行,積聚在脅下,就會傷害肝臟。
原文
又中風及有所擊僕,若醉入房,汗出當風,則傷脾。
白話
又比如中風以及被擊打跌倒,或者醉酒後行房,出汗後當風,就會傷害脾臟。
原文
又頭痛不可取於腧者,有所擊墮,惡血在內,若肉傷,痛未已,可側刺不可遠取之也。(邪氣臟腑及厥病篇)
白話
又比如頭痛不可以取腧穴刺治的,是因為被擊打墜落,瘀血在內,如果是肌肉傷痛不止,可以就近側刺,不可以遠道取穴。(邪氣臟腑及厥病篇)
原文
東垣《醫學發明》論曰:夫從高墜下,惡血留於內,不分十二經絡,醫人俱作中風肝經,留於脅下,以中風療之。
白話
東垣《醫學發明》論說:從高處墜落,瘀血留在體內,不分十二經絡,醫生都當作中風肝經,瘀血留在脅下,用中風的方法治療。
原文
血者皆肝之所主,惡血必歸於肝,不問何經之傷,必留於脅下,蓋肝主血故也,痛甚則必有自汗,但人人有汗出,皆屬風證,諸風皆屬於肝木,況敗血凝泣,逆其所屬入於肝也,從高墜下,逆其上行之血氣,非肝而何?非傷寒無汗。
白話
血液都是肝臟所主管的,瘀血必定歸於肝臟,不論哪條經脈受傷,必然留在脅下,因為肝主血的緣故。疼痛劇烈就必然有自汗,但是人如果有汗出,都屬於風證,各種風都屬於肝木,何況敗血凝聚,逆其所屬而進入肝臟。從高處墜落,逆其上行之血氣,不是肝經又是什麼?不是傷寒就沒有汗。
原文
既曰:汗必自風化之也,故以破血行經藥治之。
白話
既然說出汗必然是由於風邪化生,所以用破血行經的藥物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