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【集註】程林曰:濕淫於內,則煩喘胸滿;熱淫於內,則發熱口燥;復以火迫劫其汗,反致兩熱相搏。
濕邪在體內泛濫,就會煩躁氣喘、胸悶脹滿;熱邪在體內泛濫,就會發熱、口乾;又用火法強迫發汗,反而導致兩種熱邪相互搏擊。
原文
殊不知黃家之病,必得之濕熱瘀於脾土,故一身盡發熱而黃,正以明火劫之誤也。若肚有熱,則熱在腹,可下之以去其濕熱。
卻不知道黃疸病,必定是由濕熱鬱積在脾土所致,所以全身發熱而且發黃,正是用來表明用火法發汗的錯誤。如果肚子有熱,那麼熱在腹部,可以用瀉下法來去除濕熱。
原文
黃病腹滿,小便不利而赤,自汗出,此為表和裏實,當下之,宜大黃硝石湯。
黃疸病腹部脹滿,小便不暢利而且色紅,自行出汗,這是表氣和而裏有實邪,應當用瀉下法,適合用大黃硝石湯。
原文
【註】此承上條,互詳其證,以明其治也。腹滿、小便不利而赤,是熱在裏,其人自汗出,此為表和裏實也,宜大黃硝石湯下之。
這條承接上一條,互相詳細說明其證候,以闡明治療方法。腹部脹滿、小便不暢利而且色紅,是熱在裏,病人自行出汗,這是表氣和而裏有實邪,適合用大黃硝石湯瀉下。
原文
大黃硝石湯方大黃 黃柏 硝石(各四兩) 梔子(十五枚)
大黃硝石湯方:大黃、黃柏、硝石各四兩,梔子十五枚。
原文
上三味,以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內硝更煮,取一升,頓服。
以上三味藥,用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掉藥渣,加入硝石再煮,取一升,一次服完。
原文
【集解】李彣曰:腹滿、小便不利而赤,裏病也。自汗出,表和也。
李彣說:腹部脹滿、小便不暢利且色紅,是裏有病。自行出汗,是表氣和。
原文
裏病者,濕熱內甚,用梔子清上焦濕熱,大黃瀉中焦濕熱,黃柏清下焦濕熱,硝石則於苦寒瀉熱之中,而有燥烈發散之意,使藥力無所不至,而濕熱悉消散矣。
裏有病,是濕熱在體內嚴重,用梔子清上焦濕熱,大黃瀉中焦濕熱,黃柏清下焦濕熱,硝石則在苦寒瀉熱之中,有燥烈發散的作用,使藥力無所不到,而濕熱全部消散了。
原文
黃疸病,茵陳五苓散主之(一本云:茵陳湯及五苓散並主之。)
黃疸病,用茵陳五苓散主治(另一版本說:茵陳湯和五苓散都主治)。
原文
【按】黃疸病之下,當有「小便不利者」五字,茵陳五苓散方有著落,必傳寫之遺。
按:黃疸病之下,應當有「小便不利者」五個字,茵陳五苓散方才能有著落,必定是傳抄時遺漏了。
原文
【註】黃疸病,脈沉腹滿在裏者,以大黃硝石湯下之;脈浮無汗在表者,以桂枝加黃耆湯汗之;小便不利者,不在表裏,故以茵陳五苓散主之。茵陳五苓散方
註:黃疸病,脈沉、腹部脹滿在裏的,用大黃硝石湯瀉下;脈浮、無汗在表的,用桂枝加黃耆湯發汗;小便不暢利的,既不在表也不在裏,所以用茵陳五苓散主治。茵陳五苓散方:
原文
茵陳蒿末(十分) 五苓散(五分,方見痰飲中)上二味和,先食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茵陳蒿末十分,五苓散五分(方見痰飲篇)。以上二味混合,飯前用飲料送服方寸匕,每日三次。
原文
【集解】尤怡曰:此正治濕熱成疸者之法,茵陳散熱鬱,五苓利濕瘀也。
尤怡說:這是正確治療濕熱形成黃疸的方法,茵陳疏散熱鬱,五苓利濕化瘀。
原文
黃疸病,小便色不變,欲自利,腹滿而喘,不可除熱,熱除必噦。噦者,小半夏湯主之。
黃疸病,小便顏色不變,想要自行下利,腹部脹滿而氣喘,不可用清熱法,熱被清除必定會呃逆。呃逆的,用小半夏湯主治。
原文
【註】黃疸病小便當赤,今不赤而白,且欲自利,雖腹滿而喘,是濕盛無熱,陰黃證也。
註:黃疸病小便應當色紅,現在不紅而白,而且想要自行下利,雖然腹部脹滿而氣喘,這是濕氣盛沒有熱,是陰黃證。
原文
切不可除熱,若除熱以涼藥下之,則胃必寒而作噦。噦者主之以小半夏湯,以止噦也。
千萬不可用清熱法,如果用涼藥瀉下以除熱,那麼胃必定寒冷而發生呃逆。呃逆的用小半夏湯主治,以停止呃逆。
原文
【集註】李彣曰:小便色不變欲自利,裏無實可知,腹滿而喘,脾氣虛而肺氣不利耳!
李彣說:小便顏色不變且想要自行下利,可知裏沒有實邪,腹部脹滿而氣喘,是脾氣虛而肺氣不暢罷了!
原文
用苦寒藥攻裏除熱,則胃寒而虛氣上逆,故噦,宜小半夏湯散逆止噦。
用苦寒藥攻裏除熱,就會胃寒而虛氣上逆,所以呃逆,適合用小半夏湯散逆止呃。
原文
高世栻曰:小便色不變,非赤也;欲自利,非下利也。
高世栻說:小便顏色不變,不是紅色;想要自行下利,不是真正下利。
原文
若腹滿而喘,雖似裏實,不可投寒劑以除熱,如大黃硝石湯,不可用也。若投寒劑而除熱,則必噦。噦,呃逆也。
如果腹部脹滿而氣喘,雖然看似裏實,不可用寒涼藥劑來除熱,像大黃硝石湯,不可使用。如果用了寒涼藥劑來除熱,就必定呃逆。噦,就是呃逆。
原文
半夏生薑辛溫散寒,故噦者,當以小半夏湯主之也。小半夏湯方(見痰飲中)
半夏、生薑辛溫散寒,所以呃逆的,應當用小半夏湯主治。小半夏湯方(見痰飲篇)。
原文
黃疸之病,當以十八日為期,治之十日以上瘥,反劇為難治。
黃疸病,應當以十八日為期限,治療十天以上痊癒,如果反而加重則為難治。
原文
【註】疸病屬脾,脾主土,土無定位,寄旺於四季之末,各十八日。
註:黃疸病屬於脾,脾主土,土沒有固定位置,寄旺於四季之末,各十八日。
原文
期之十八日者,土旺之日也,故治十日以上當瘥,而不逾十八日之外也。若逾十八日不瘥而反劇者,則土衰矣。故曰:難治。
以十八日為期限,是因為這是土氣旺盛的日子,所以治療十天以上應當痊癒,而不超過十八天之外。如果超過十八天沒有痊癒反而加重,那麼土氣衰敗了。所以說:難治。
原文
【集註】高世栻曰:十八日,乃脾土寄旺於四季之期,十日,土之成數也,黃疸之病在於脾土,故當以十八日為期。然治之宜先,故治之十日以上即當瘥。
高世栻說:十八日,是脾土寄旺於四季的期限;十日,是土的成數。黃疸病在於脾土,所以應當以十八日為期限。然而治療應當提前,所以治療十天以上就應當痊癒。
原文
至十日以上不瘥,而疸病反劇者,是謂難治,謂土氣虛敗不可治也。
到了十天以上沒有痊癒,而黃疸病反而加重,這就叫做難治,是說土氣虛敗無法醫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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