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

陰陽證變(四十一)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2
原文
太監劉關,患發背,腫痛色紫,診其脈息沉數。陳良甫云:脈細發熱而痛者,發於陽也。且瘡瘍赤甚則紫,即火極似水也。詢之,嘗服丹石藥半載,乃積溫成熱所致。遂以內疏黃連湯再服,稍平。更用排膿消毒藥乃豬蹄湯、太乙膏而愈。經曰:色與脈當相參應治之者。在明亢害承製之理,陰陽變化之機焉耳。
白話
太監劉關,患了背部的癰瘡,腫脹疼痛,顏色發紫,診斷他的脈象是沉而數。陳良甫說:「脈象細微、發熱且疼痛的,是屬於陽證。而且瘡瘍顏色赤紅到極點就會變成紫色,這就是火旺到極點反而顯現出水的顏色。」詢問之下,得知他曾服用丹石類藥物長達半年,這是因為積聚溫熱轉化成火毒所導致的。於是讓他服用內疏黃連湯兩次,病情稍微平穩。之後再使用排膿消毒的藥物,以及豬蹄湯、太乙膏,就痊癒了。《內經》說:「面色與脈象應當互相參照來進行治療。」關鍵在於明白「亢則害,承乃制」的道理,以及陰陽變化的機轉罷了。
原文
舉人潘光甫,年四十,患腦疽焮腫,診其脈沉靜。予謂此陽證陰脈,斷不起,已而果然。蓋瘡瘍之證,雖屬心火,尤當分表裡虛實。果元氣充實,內有實火者,寒劑或可責效。若寒涼過度,使胃寒脾弱,陽證變陰,或結而不潰,潰而不斂,陰陽乖戾,水火交爭,死無日矣。(薛按)
白話
舉人潘光甫,四十歲,患了腦疽,紅腫發熱,診斷他的脈象是沉靜的。我認為這是陽證卻見陰脈,判斷他必定無法痊癒,不久之後果然如此。大凡瘡瘍的病症,雖然屬於心火所致,但更應當區分表裡虛實。如果元氣充實,體內有實火的,用寒涼的藥物或許可以見效。如果寒涼藥物使用過度,導致胃寒脾弱,就會使陽證轉變為陰證,有的會導致瘡瘍凝結而不潰破,或是潰破後不癒合,造成陰陽失調,水火互相爭鬥,那麼離死期就不遠了。(薛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