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

用針勿忌喆神(十四)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3
原文
立齋曰:針灸之法,有太乙人神,周身血忌,逐年喆神,逐日人神。而其穴有禁針禁灸之論。犯者,其病難瘳,理固然也。但瘡瘍氣血已傷,肌肉已壞,急宜迎而奪之,順而取之,非平人針灸之比,何忌之有。《外科精義》云:瘡瘍之證,毒氣無從而解,膿瘀無從而泄,反攻於內,內既消敗,欲望其生,豈可得乎。危惡之證,發於致命之所,禍在反掌。
白話
立齋說:針灸的方法,有太乙人神、周身血忌、逐年喆神、逐日人神。而這些穴位有禁止針刺、禁止灸療的說法。觸犯這些禁忌的人,他的病難以治癒,道理本來就是這樣。但是瘡瘍的氣血已經受傷,肌肉已經敗壞,應當趕快迎著病勢奪取它,順著病機取用它,這不是平常人針灸所能比擬的,有什麼可忌諱的呢?《外科精義》說:瘡瘍的證候,毒氣沒有地方可以解除,膿血瘀滯沒有地方可以排出,反而向體內攻衝,體內已經消耗敗壞,想要期望病人存活,怎麼可能呢?危險嚴重的證候,發生在致命的部位,禍患就在反掌之間。
原文
腹癰囊癰,二便不通,胸腹脹悶,唇疔喉痹,咽喉腫塞,其禍尤速,患者審之。
白話
腹部癰腫、陰囊癰腫,大小便不通,胸腹脹滿悶痛,唇部疔瘡、喉痹,咽喉腫脹阻塞,這些禍患尤其迅速,患者要仔細審察。
原文
鄰人蘇子遇之內,左手指患疔,麻癢寒熱噁心,左半體皆麻,脈數不時見。余曰,凡瘡不宜不痛,不宜大痛,煩悶者不治,今作麻癢尤其惡也。用奪命丹二服不應,又用解毒之劑,麻癢始去,乃作腫痛。余曰,勢雖危,所喜作痛,但毒氣無從而泄,欲針之。適值望日,其傢俱言喆神不從,勢愈腫甚。余強針之,諸證頓退,又用解毒之劑,其瘡乃愈。(薛按)
白話
鄰居蘇子遇的內人,左手指患了疔瘡,麻木發癢、發冷發熱、噁心,左半身都麻木,脈搏數而時常出現。我說:凡是瘡瘍,不應該不痛,也不應該太痛,煩躁胸悶的無法醫治,現在出現麻木發癢,尤其惡劣。用了奪命丹兩次沒有效果,又用了解毒的方劑,麻木發癢才開始去除,接著出現腫痛。我說:病勢雖然危險,可喜的是出現了疼痛,但是毒氣沒有地方可以排出,想要用針刺它。正好遇到十五日,他家裡人說喆神不允許,病勢更加腫脹嚴重。我強行用針刺了它,各種證候頓時消退,又用了解毒的方劑,他的瘡瘍於是痊癒。(薛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