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

總論治法(七)(3)

卷之四十六聖集·外科鈐(上)4
原文
若頭痛拘急,發熱惡寒者,由邪客於外,宜人參敗毒散,以散表邪。若腫痛焮赤,發熱作渴,此毒氣凝於肉裡,宜仙方活命飲,解散其毒。若食少體倦,發熱惡寒,此中氣虛弱,宜六君子湯,以補脾胃。又曰:大抵證有本末,治有權宜。治其主,則末病自退。用其權,則不拘於時。
白話
如果頭痛拘急、發燒怕冷,這是因為外邪侵襲體表,適合服用人參敗毒散來疏散表邪。如果腫痛灼熱發紅、發燒口渴,這是毒氣凝結在肌肉裡層,適合服用仙方活命飲來解散毒氣。如果食慾不振、身體疲倦、發燒怕冷,這是中氣虛弱,適合服用六君子湯來補養脾胃。又說:大體而言,病證有本有末,治療有權變與常法。治療主要病證,則次要病證自然消退。運用權變之法,就不拘泥於固定時機。
原文
泥於守常,必致病勢危甚。況雜用攻劑,動損各經乎。羅謙甫云:守常者眾人之見,知變者智者之事。知常而不知變,因細事而取敗者多矣。
白話
如果拘泥於墨守常規,必然導致病情危重。何況雜亂使用攻伐之劑,輕易損傷各條經絡呢?羅謙甫說:墨守常規是一般人的見解,懂得變通是智者的作為。只知道常規而不知道變通,因為小事而導致失敗的情況很多。
原文
凡癰疽,實證不可溫補,虛證不可涼泄,此大法也。觀前條陳良甫曰:凡瘡瘍未潰,一毫熱藥斷不可用。癰疽已潰,臟腑已虧,一毫冷藥亦不可用。又立齋云,若腫焮痛甚,煩躁脈大,寒熱往來,大便秘結,小便澀痛,心神憒悶,皆邪熱之證。凡辛熱之劑,不但腫瘍不可用,雖潰瘍亦不可用也。
白話
凡是癰疽,實證不可用溫補,虛證不可用涼瀉,這是大原則。看前面條文陳良甫說:凡是瘡瘍尚未潰破時,一絲一毫的熱藥都絕對不可使用。癰疽已經潰破,臟腑已經虧虛,一絲一毫的寒涼藥也不可使用。又立齋說:如果腫脹灼熱疼痛劇烈,煩躁脈大,寒熱往來,大便祕結,小便澀痛,心神昏悶,這些都是邪熱的證候。凡是辛熱的藥物,不僅腫瘍不可用,即使潰瘍也不可用。
原文
此固然矣。然二公已道其半,猶未盡也。余讀之曰,凡癰疽陰盛陽衰者,但見體虛脈弱,陽氣無權等證,則凡苦寒之劑,非為潰瘍不可用,即腫瘍亦不可用也。又若陰邪凝結之毒,非用溫熱,何以運行。而陳氏謂腫瘍不可用熱藥,恐不可以概言也。
白話
這話固然正確。然而兩位先生只說對了一半,還未說盡。我讀到這裡說:凡是癰疽屬於陰盛陽衰的,只要見到身體虛弱、脈象無力、陽氣不足等證候,那麼凡是苦寒的藥物,不僅潰瘍不可用,即使腫瘍也不可用。又如果是陰邪凝結的毒,不用溫熱藥,如何能運行?而陳氏說腫瘍不可用熱藥,恐怕不能一概而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