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四十二謨集·痘疹詮

疹腹痛(二十四)

卷之四十二謨集·痘疹詮1
原文
凡疹初熱一日至五六日之間,多有腹痛之證。此大腸之火鬱於皮竅之中,故作腹痛。俱不可認作傷食,用消導之藥,或以手揉,俱能致害。但解疹毒,毒散則腹痛自止,最宜慎之。
白話
凡是麻疹初起發熱,從第一天到第五、六天之間,多半會出現腹痛的證狀。這是因為大腸的火氣鬱積在皮膚毛孔之中,所以才會引起腹痛。都不可以當作是飲食積滯,而使用消食導滯的藥物,或者用手去揉按,這樣做都可能造成傷害。只要解除疹毒,毒氣散去,腹痛自然就會停止,最應當謹慎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