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一、小兒發熱,若熱隨汗退者,即外感證也。其有取汗至再而熱不遏者,必癰毒、痘疹之候,俟其形見,當於本門求法治之。若是瘡毒,但當辨其陰證陽證,陽證宜清火解毒,陰證宜托裡助陽。方治詳具外科。若汗出熱不退,別無癰腫而耳後紅筋燦然,及眼如包淚,或手指尖冷,脈緊數者,必是痘疹,方治詳具痘疹門。
一、小兒發燒,如果發燒隨著出汗而退去,這就是外感證。如果反覆發汗而發燒不退的,必定是癰毒、痘疹的徵兆,要等到症狀顯現出來,應當在本門中尋求治法來醫治。如果是瘡毒,只應辨別它是陰證還是陽證,陽證適宜清火解毒,陰證適宜托裡助陽。方劑治法詳細記載在外科。如果汗出而熱不退,沒有別的癰腫,但耳後有明顯的紅筋,以及眼睛像含著淚水,或者手指尖發冷,脈搏緊數的,必定是痘疹,方劑治法詳細記載在痘疹門。
原文
一、小兒飲食內傷,本無發熱之證,蓋飲食傷臟,則為脹為痛,為吐為瀉,本非肌表之病,焉得發熱。故調經論曰:邪之生於陽者,得之風雨寒暑,生於陰者,得之飲食居處、陰陽喜怒。此自不易之理也。今人但見小兒發熱,則多言傷食而妄行消導,謬亦甚矣。其或飲食內傷,風寒外感,表裡兼病而發熱者,亦常有之。
一、小兒飲食內傷,本來沒有發熱的證候,因為飲食傷害臟腑,就會導致脹滿、疼痛、嘔吐、腹瀉,本來就不是肌表的疾病,怎麼會發熱呢?所以《調經論》說:邪氣產生於陽分的,是因為感受了風雨寒暑;產生於陰分的,是因為飲食、起居、房事、情緒失調。這是不變的道理。現在的人只要看到小兒發燒,就大多說是傷食而胡亂使用消導藥,謬誤也太嚴重了。如果飲食內傷,又兼有風寒外感,表裡同病而發燒的,也時常會有。
原文
然此當察其食之有停無停,酌而治之,亦非可混行消耗。蓋恐內本無滯而妄加克伐,則虧損中氣,以致外邪難解,則病必滋甚。
然而這種情況應當觀察其飲食是否有停滯,斟酌情況來治療,也不是可以胡亂使用消耗的藥物。因為恐怕體內本來沒有積滯而胡亂加以攻伐,就會損傷中氣,導致外邪難以解除,那麼病情必定會更加嚴重。
原文
一、小兒疳積發熱,此誠飲食內傷所致,然必成痞成疳,陽明鬱積既久,所以內外俱熱,是非暴傷飲食者之比,亦非肌表發熱者之比,方治詳具疳積條。
一、小兒疳積發熱,這確實是飲食內傷所導致的,但必須是形成痞塊、疳積,陽明經的鬱積已經很久,所以內外都發熱,這不是突然飲食受損傷所能比擬的,也不是肌表發熱所能比擬的,方劑治法詳細記載在疳積條。
原文
一、小兒有陰虛發熱之證,及變蒸發熱之說。凡陰虛發熱者,此即小兒勞損證也,亦名為童子勞,此當於虛損門求法治之。至若變蒸之說,則辨在本條,並當詳察。
一、小兒有陰虛發熱的證候,以及變蒸發熱的說法。凡是陰虛發熱的,這就是小兒勞損證,也叫做童子勞,這應當在虛損門中尋求治法來醫治。至於變蒸的說法,則在本條中辨論,也應當詳細審察。
原文
錢仲陽曰:潮熱者,時間發熱,過時即退,來日依時而發,此欲發驚也。壯熱者,常熱不已,甚則發驚癇也。風熱者,身熱而口中氣熱,乃風邪外感也。溫熱者,肢體微熱,熱不已則發驚搐。壯熱惡風寒,為元氣不充,表之虛熱也。壯熱不惡風寒,為外邪所客,表之實熱也。
錢仲陽說:潮熱的,是定時發燒,時間過了就退去,第二天按時又發作,這是即將發生驚風的表現。壯熱的,是持續發燒不退,嚴重的就會引發驚癇。風熱的,是身體發熱並且口中呼出的氣是熱的,這是風邪外感。溫熱的,是肢體微微發熱,發熱不退就會引發驚厥抽搐。身體壯熱怕風寒,是元氣不充足,體表的虛熱。身體壯熱不怕風寒,是外邪侵犯,體表的實熱。
原文
壯熱飲楊,為津液短少,里之虛熱也。壯熱飲水,為內火銷爍,里之實熱也。脈尺寸俱滿為重實。尺寸俱弱為重虛。脈洪大,或緩而滑,或數而鼓,此熱盛拒陰,雖形證似寒,實非寒也。熱而脈數,按之不鼓,此寒盛格陽,雖形證似熱,實非熱也。發熱惡熱,大渴不止,煩躁肌熱,不欲近衣,其脈洪大,按之無力,或兼目痛鼻乾者,此血虛發熱也,當補其血。如不能食而熱,自汗出者,氣虛也,當補其氣。
身體壯熱而喜歡喝熱湯,是津液短少,屬於裡證的虛熱。身體壯熱而喜歡喝水,是體內火氣銷灼津液,屬於裡證的實熱。脈象寸關尺三部都滿實的,是重實證。三部都虛弱的,是重虛證。脈象洪大,或者緩而滑,或者數而鼓動有力,這是熱盛格拒陰氣,雖然形體證狀看起來像寒證,實際上並非寒證。發熱而脈數,按壓時不鼓動,這是寒盛格拒陽氣,雖然形體證狀看起來像熱證,實際上並非熱證。發熱怕熱,口渴非常厲害,煩躁不安,肌膚發熱,不願意穿衣服,脈象洪大,按壓時無力,或者兼有眼睛痛、鼻子乾燥的,這是血虛發熱,應當補養其血。如果不能飲食而發熱,並且自汗出的,是氣虛,應當補養其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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