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四十謨集

發搐(十八)(2)

卷之四十謨集2
原文
百日內搐,亦有因乳母七情厚味所致者,當兼治其母,而以固胃為先,不可逕治其兒也。苦涎入心脾則不能言,用涼心、鎮驚、下痰之藥。逆搐者不治。若吐瀉後變證者亦不治。大凡發搐,因風者則面青目赤,因驚則叫呼搐搦,因食則噯吐氣悶,脾肺虛則生黏痰,喉間作鋸聲。
白話
出生一百天以內的嬰兒發生抽搐,也有因為哺乳的母親情緒失調或飲食厚味所引起的,應當同時治療母親,並以穩固腸胃為優先,不可以直接治療嬰兒。如果痰涎進入心經與脾經,就會導致無法說話,要使用清心、鎮驚、化痰的藥物。出現反覆抽搐的則無法治癒。如果發生在吐瀉之後的變證也無法治癒。大凡發作抽搐,因風邪引起的會臉色發青、眼睛發紅;因驚嚇引起的會哭叫抽搐;因飲食引起的會打嗝、嘔吐、胸悶;脾肺虛弱則會產生黏稠的痰,喉嚨發出像拉鋸一樣的聲音。
原文
此乃心火不能生脾土,脾土不能生肺金,以致肺不能主氣,脾不能攝涎,故涎氣泛上而喉中作聲耳。若用祛風治痰之劑,則氣散陰消而促其危矣。
白話
這是因為心火不能溫煦脾土,脾土不能滋生肺金,導致肺不能正常掌管呼吸,脾不能制約涎液,所以涎液與氣向上泛溢而在喉嚨中發出聲音。如果使用祛風化痰的藥物,就會耗散正氣、損傷陰液,而加速其危險的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