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三十九人集·婦人規(下)

飲食(藥食三)

卷之三十九人集·婦人規(下)2
原文
凡飲食之類,則人之臟氣各有所宜,似不必過為拘執,惟酒多者為不宜。蓋胎種先天之氣,極宜清楚,極宜充實,而酒性淫熱,非惟亂性,亦且亂精。精為酒亂,則濕熱其半,真精其半耳。精不充實則胎元不固,精多濕熱,則他日痘疹、驚風、脾敗之類,率已受造於此矣。
白話
凡是飲食之類,人的臟氣各有適宜之處,似乎不必過於拘泥固執,只有飲酒過多是不適宜的。因為胎元受先天之氣,極需清明,極需充實,而酒性淫熱,不僅擾亂性情,也擾亂精氣。精氣被酒擾亂,則濕熱佔了一半,真精只剩一半。精氣不充實,則胎元不穩固;精多濕熱,則日後痘疹、驚風、脾敗等病,大抵都已由此造成。
原文
故凡欲擇期布種者,必宜先有所慎,與其多飲,不如少飲,與其少飲,猶不如不飲,此亦胎元之一大機也。欲為子嗣之計者,其毋以此為後著。
白話
所以凡是想要選擇時機生育的人,必須先有所謹慎,與其多飲,不如少飲,與其少飲,還不如不飲,這也是胎元的一大關鍵。想要為子嗣打算的人,不要把這件事當作後續的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