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三十八人集·婦人規(上)

安胎(二十)(3)

卷之三十八人集·婦人規(上)2
原文
徐東皋曰:胎有不安而腰疼腹痛,甚則至於下墜者,未必不由氣血虛,無所營養而使之然也。夫胎之在腹,如果之在枝,枝枯則果落,固理之自然。婦人性偏恣欲,火動於中,亦能致胎不安而有墮者,大抵不外乎屬虛屬火二者之間,清熱養血之治盡之矣。此外有二因動胎者,又不可不知也。
白話
徐東皋說:胎兒不安而有腰痛腹痛,嚴重到甚至下墜的情況,未必不是因為氣血虛弱、沒有足夠的營養所導致的。胎兒在腹中,如同果實長在樹枝上,樹枝枯萎了果實就會掉落,原本就是自然的道理。婦女如果性情偏向放縱慾望,體內火氣妄動,也能導致胎兒不安而有流產的狀況,大抵不超出屬於虛弱或屬於火熱這兩種原因,用清熱養血的治法就能涵蓋了。此外還有兩種原因會影響胎兒,又不可不知道。
原文
有因母病動胎者,但療母病則胎自穩;有因觸傷動胎者,當以安胎藥二三劑而胎自安。
白話
有一種是因為母親生病而影響胎兒,只要治療母親的病,胎兒自然就會穩定;另有一種是因為碰撞受傷而影響胎兒,應當用安胎藥兩三劑,胎兒自然就會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