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七理集·雜證謨

論治(共十一條)(5)

卷之十七理集·雜證謨3
原文
一、疝久者必多虛證,或以元氣本虛而偶患者,亦有虛證,或不耐勞苦而微勞即發者,亦有虛證,當以脈證辨之。凡治虛疝,當察其虛在陰分,或在陽分。陰虛者,輕則暖肝煎、八味地黃湯。甚則理陰煎、補陰益氣煎之類,酌而用之。陽虛者,宜溫胃飲、歸脾湯、補中益氣湯之類主之。
白話
一、疝氣久病者必定多有虛證,或者因為元氣本來虛弱而偶爾發病者,也有虛證,或者不能耐受勞苦而稍微勞累就發作者,也有虛證,應當根據脈象和證候來辨別。凡是治療虛證疝氣,應當審察其虛在陰分,還是在陽分。陰虛者,輕證用暖肝煎、八味地黃湯。重證則用理陰煎、補陰益氣煎之類,斟酌選用。陽虛者,適宜用溫胃飲、歸脾湯、補中益氣湯之類為主方。
原文
若陽虛至甚者,必用桂、附、椒、薑,或以六味回陽飲之類主之。若虛中挾滯者,宜以前法為主,而加以疏導之藥。如川楝、茴香、枳實、山楂、梔子之屬,酌其宜而佐用之。
白話
如果陽虛極其嚴重者,必須使用肉桂、附子、花椒、生薑,或者用六味回陽飲之類為主方。如果虛證中夾雜滯礙者,適宜以前述方法為主,而加入疏導的藥物。如川楝子、茴香、枳實、山楂、梔子之類,根據適宜情況而輔助使用。
原文
一、疝有邪實當下者,詳後條張子和論中。
白話
一、疝氣有邪氣實證應當使用下法者,詳見後面條文張子和的論述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