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

論證(共二條)(8)

卷之十二從集·雜證謨3
原文
痿證之義,《內經》言之詳矣,觀所列五臟之證,皆言為熱。而五臟之證,又總於肺熱葉焦,以致金燥水虧,乃成痿證。如丹溪之論治,誠得之矣。然細察經文,又曰悲哀太甚則胞絡絕,傳為脈痿。思想無窮,所願不得,發為筋痿。有漸於濕,以水為事,發為肉痿之類,則又非盡為火證,此其有餘不盡之意,猶有可知。
白話
痿證的意義,《內經》說得很詳細了,看所列的五臟之證,都說是熱。而五臟之證,又總歸於肺熱葉焦,導致金燥水虧,於是形成痿證。像丹溪的論治,確實得到了要點。然而仔細考察經文,又說悲哀太過則胞絡斷絕,轉變為脈痿。思想無窮,所願不得,發為筋痿。有逐漸受到濕邪,以水為事,發為肉痿之類,則又不完全是火證,這裡面有未盡之意,還是可以知道的。
原文
故因此而生火者有之。因此而敗傷元氣者,亦有之。元氣敗傷,則精虛不能灌溉,血虛不能營養者,亦不少矣。若概從火論,則恐真陽虧敗,及土衰水涸者,有不能堪,故當酌寒熱之淺深,審虛實之緩急,以施治療,庶得治痿之全矣。
白話
所以因此而生火的有之。因此敗傷元氣的,也有之。元氣敗傷,則精虛不能灌溉,血虛不能營養的,也不少。如果一概從火論治,則恐怕真陽虧敗,以及土衰水涸的,有不能承受,所以應當斟酌寒熱的淺深,審察虛實的緩急,來施行治療,這樣才能得到治療痿證的全貌。
原文
經曰:濕熱不攘,則大筋緛短,小筋弛長,緛短為拘,弛長為痿,此《內經》言筋病之概,乃舉隅之談,以啟人之自反耳,非謂大筋必無弛長,小筋必無緛短也。即如痿弱必由於弛長,豈大筋果無涉乎?此經言之意,從可知矣。故於痿證之外,凡遇瘛瘲等病,當知拘攣者必由緛短,癱弱者必由弛長,斯得《內經》之意,而於寒熱燥濕之辨,亦可得其據矣。
白話
經說:濕熱不除,則大筋收縮變短,小筋鬆弛變長,收縮變短為拘攣,鬆弛變長為痿弱,這是《內經》論述筋病的大概,是舉例而言,以啟發人們自己反推,並非說大筋一定沒有鬆弛變長,小筋一定沒有收縮變短。就像痿弱必然由於鬆弛變長,難道大筋果真沒有關係嗎?這經文的意思,從中可以知道了。所以在痿證之外,凡是遇到瘛瘲等病,應當知道拘攣者必然由於收縮變短,癱弱者必然由於鬆弛變長,這樣才得到《內經》的意思,而對於寒熱燥濕的辨別,也可以得到依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