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凡腳氣初覺,即灸患處二三十壯,或用雷火針以導引濕氣外出,及飲醪醴以通經散邪,其要法也。若壅既成而邪盛者,必腫痛熱甚。一時藥餌難散,宜砭去惡血,以消熱腫,砭刺之後,以藥繼之。白話提出修訂凡是腳氣剛開始出現時,就應在患處灸二三十壯,或者使用雷火針來引導濕氣排出體外,並且飲用醪醴來疏通經絡、散除邪氣,這是重要的方法。如果壅塞已經形成而且邪氣旺盛,必然會腫痛發熱嚴重。一時之間藥物難以消散,應當用砭石刺破放出惡血,以消除熱腫,砭刺之後,再用藥物接續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