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濕之為病,有出於天氣者,雨霧之屬是也。多傷人臟氣。有出於地氣者,泥水之屬是也。多傷人皮肉筋脈。有由於飲食者,酒酪之屬是也。多傷人六腑。有由於汗液者,以大汗沾衣,不皇解換之屬是也。多傷人膚腠;有濕從內生者,以水不化氣,陰不從陽而然也。悉由乎脾腎之虧敗。
濕邪導致的疾病,有來自天氣的,像是雨水、霧氣這類。多會損傷人體的臟氣。有來自地氣的,像是泥水這類。多會損傷人體的皮肉、筋脈。有來自飲食的,像是酒、乳酪這類。多會損傷人體的六腑。有來自汗液的,因為大量出汗沾濕衣服,來不及更換這類。多會損傷人體的皮膚腠理;有濕邪從體內產生的,因為水液不能化為氣,陰氣不能順從陽氣而導致的。這全都是由於脾腎的虧虛敗壞。
原文
其為證也,在肌表則為發熱,為惡寒,為自汗。在經絡則為痹,為重,為筋骨疼痛,為腰痛不能轉側,為四肢痿弱痠痛。在肌肉則為麻木,為胕腫,為黃疸,為按肉如泥不起。在臟腑則為嘔惡,為脹滿,為小水秘澀,為黃赤,為大便泄瀉,為腹痛,為後重、脫肛、㿗疝等證。凡肌表經絡之病,濕由外而入者也。
濕邪引起的證候,在肌表就會出現發熱、怕冷、自汗。在經絡就會出現痹證、身體沉重、筋骨疼痛、腰痛不能轉側、四肢痿弱酸軟疼痛。在肌肉就會出現麻木、浮腫、黃疸、按壓肌肉像爛泥一樣凹陷不起。在臟腑就會出現噁心嘔吐、脹滿、小便不暢或澀痛、小便黃赤、腹瀉、腹痛、裡急後重、脫肛、疝氣等證候。凡是肌表經絡的疾病,是濕邪由外侵入的。
原文
飲食血氣之病,濕由內而生者也。此其在外者為輕,在內者為甚,是固然矣。然及其甚也,則未有表濕而不連臟者,里濕不連經者,此其濕病之變,不為不多。故凡治此者,必當辨表裡,察虛實,而必求其本也。
飲食、氣血方面的疾病,是濕邪由體內產生的。這種情況,濕邪在體表的病情較輕,在體內的病情較重,這是當然的道理。但是當病情發展到嚴重的時候,就沒有體表有濕邪而不牽連臟腑的,體內有濕邪而不牽連經絡的,這就是濕病的變化,不算不多。所以凡是治療這類病的,一定要分辨表裡,審察虛實,並且一定要探求疾病的根本。
原文
然濕證雖多,而辨治之法,其要惟二:則一曰濕熱,一曰寒濕而盡之矣。蓋濕從土化,而分旺四季,故土近東南,則火土合氣,而濕以化熱。土在西北,則水土合德,而濕以化寒,此土性之可以熱,可以寒。故病熱者謂之濕熱,病寒者謂之寒濕。濕熱之病,宜清宜利,熱去濕亦去也;寒濕之病,宜燥宜溫,非溫不能燥也。
然而濕證雖然很多,但辨證治療的方法,要點只有兩個:一個是濕熱,一個是寒濕,就把這些概括完了。因為濕邪來自於土,土氣分別主旺於四季,所以土氣靠近東南方,就會火與土之氣相合,濕邪因而化為熱。土氣在西北方,就會水與土之德性相合,濕邪因而化為寒,這就是土的本性可以化熱、也可以化寒。因此表現為熱證的就叫做濕熱,表現為寒證的就叫做寒濕。濕熱的疾病,適宜用清法和利濕法,熱邪去除濕邪也隨之而去;寒濕的疾病,適宜用燥濕法和溫法,不用溫法就不能乾燥濕邪。
原文
知斯二者,而濕無餘義矣。何今之醫家,動輒便言火多成熱,而未聞知有寒多生濕者,其果何也?豈寒熱之偏勝,原當如是耶。抑陰陽之顯晦,察有易難也。且夫陰陽之理,本無軒輊,猶權衡也,此而不知,烏雲明慧,創一偏之說,以遺患後人。則金元諸公,有不得辭其責者矣。
知道了這兩點,對於濕病的認識就沒有遺漏了。為什麼現在的醫家,動不動就說火多會導致熱證,卻沒聽說有人知道寒多會產生濕邪,這到底是為什麼呢?難道是寒與熱的偏盛,本來就應該這樣嗎?還是陰與陽的顯現與隱晦,觀察起來有難易之分呢?況且陰陽的道理,本來就沒有高低輕重之分,就像天平一樣,連這個都不知道,怎麼能說是明智聰慧呢?還創立偏頗的學說,來遺留禍患給後人。那麼金元時代的各位醫家,是推卸不了這個責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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