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二十一明集·雜證謨

辨證(共五條)(3)

卷之二十一明集·雜證謨7
原文
且人之胃氣,原自天熱,所以三餐入胃,俱能頃刻消化,此方是真陽火候之應;若如造酒者,必待竟日而後成,則日不再餐,胃氣能無憊乎?若必如冷作之不酸,方云無火,則飲食之化,亦須旬日,此其胃中陽氣不已竭乎?是可見胃氣本宜暖,稍涼不可也,酒甕本宜疏,鬱悶不可也。
白話
況且人的胃氣,原本就來自天生的熱力,所以三餐進入胃中,都能在短時間內消化,這才是真正陽氣火候的反應;如果像釀酒一樣,必須等到一整天才能完成,那麼一天只能吃一餐,胃氣難道不會疲憊嗎?如果一定要像發冷麵團那樣不發酸,才說是沒有火,那麼飲食的消化也要等到十天,這樣胃中的陽氣豈不是耗盡了嗎?由此可見,胃氣本來就應該溫暖,稍微涼一點都不行,酒甕本來就應該通風,鬱悶閉塞是不可以的。
原文
故酒甕之化,亦安能如胃氣之速,而胃氣之健,又安可同酒甕之遲乎?此其性理相懸,奚啻十倍,有不待辨也明矣。且人之飲食在胃,惟速化為貴,若胃中陽氣不衰,而健運如常,何酸之有?使火力不到,則其化必遲,食化既遲,則停積不行而為酸為腐,此酸即敗之漸也。
白話
所以酒甕的發酵,又怎能像胃氣消化那樣快速,而胃氣的強健,又怎能和酒甕的緩慢相比呢?這其中的性質原理相差,何止十倍,不用爭辯也很明白了。況且人的飲食在胃中,只以快速消化為貴,如果胃中的陽氣沒有衰退,而且健運如常,怎麼會有酸味產生?如果火力達不到,那麼消化必定遲緩,食物消化既然遲緩,就會停滯不流行而產生酸腐,這酸味就是食物敗壞的開始。
原文
故凡病吞酸者,多見飲食不快,自食有不快,必漸至中滿、痞隔、泄瀉等證,豈非脾氣不強,胃脘陽虛之病,而猶認為火,能無誤乎?余向在燕都,嘗治一縉紳患此而求治者,余告以寒,彼執為熱,堅持造酒之說,以相問難,莫能與辯,竟為芩連之屬所斃,而終不能悟,豈非前說之誤之也耶,亦可哀矣。
白話
所以凡是患吞酸的人,大多會出現飲食不消化,自己飲食不消化,必定逐漸發展成中滿、痞塞隔絕、泄瀉等症狀,這難道不是脾氣不強健、胃脘陽氣虛弱的病證,卻還認為是火,能沒有失誤嗎?我以前在燕都,曾經治療一位官員患有此病來求治,我告訴他是寒證,他堅持認為是熱證,固執地拿釀酒的說法來質疑,沒有人能與他辯論,最終他被黃芩、黃連之類的藥物治死,卻始終不能醒悟,這難道不是前面所說的誤導了他嗎?也真是可悲啊。
原文
余故曰:人之察理,貴察其真,若見理不真,而疑似固執,以致釀成大害者,無非此類,此似是而非之談,所以不可不辨也。
白話
我所以說:人觀察道理,貴在看清真相,如果認識道理不真切,卻在疑似之間固執己見,以至於釀成大禍的,無非就是這一類,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,所以不可不辨明。
原文
一、吞酸之與吐酸,證有三種:凡喉間噯噫,即有酸水如醋浸心,嘈雜不堪者,是名吞酸,即俗所謂作酸也,此病在上脘最高之處,不時見酸,而泛泛不寧者是也。其次則非如吞酸之近,不在上脘,而在中焦胃脘之間,時多嘔惡,所吐皆酸,即名吐酸,而渥渥不行者是也。
白話
一、吞酸與吐酸,病證有三種:凡是喉間噯氣,就有酸水像醋一樣浸漬心口,嘈雜難受的,這叫做吞酸,也就是俗話說的作酸,這種病在上脘最高處,不時見到酸水,並且泛泛不寧就是這種情況。其次則不像吞酸那樣接近喉嚨,不在上脘,而在中焦胃脘之間,時常多見嘔吐噁心,所吐出的都是酸水,這就叫吐酸,並且是酸水積滯不行的情況。
原文
又其次者,則本無吞酸吐酸等證,惟或偶因嘔吐所出,或酸或苦,及諸不堪之味,此皆腸胃中痰飲積聚所化,氣味每有濁惡如此,此又在中脘之下者也;但其順而下行,則人所不覺,逆而上出,則喉口難堪耳。凡此三者,其在上中二脘者,則無非脾胃虛寒,不能運化之病,治此者非溫不可。
白話
又其次一種,則本來沒有吞酸吐酸等症狀,只是偶爾因為嘔吐而出,有時酸有時苦,以及各種難受的味道,這些都是腸胃中的痰飲積聚所變化,氣味常常如此濁臭,這又是在中脘以下的部位;只是這些東西順勢向下運行,則人不會察覺,逆勢向上而出,則喉嚨嘴巴難以忍受罷了。凡是這三種情況,其中在上脘和中脘的,無非是脾胃虛寒,不能運化的疾病,治療這種病非用溫法不可。
原文
其在下脘偶出者,則寒熱俱有,但當因證以治其嘔吐,嘔吐止則酸苦無從見矣。雖然,此亦余之論證,故不得不曲盡其說,若以實理言之,則凡胃強者,何暇及於酸苦,其有酸苦者,必其停積不行而然。此宜隨證審察,若無熱證熱脈可據,而執言濕中生熱,無分強弱,惟用寒涼,則未有不誤者矣。
白話
至於在下脘偶爾出現的,則寒證熱證都有,只應當根據病證來治療其嘔吐,嘔吐停止則酸苦就無從見到了。雖然如此,這也只是我論述病證,所以不得不詳盡地說明白,如果用真實的道理來說,那麼凡是胃氣強健的人,哪裡有空閒去產生酸苦,那些有酸苦的人,必定是食物停積不行所造成的。這應該根據病證仔細審查,如果沒有熱證、熱脈可以依據,卻固執地說濕中生熱,不分強弱,只使用寒涼藥物,則沒有不誤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