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二十一明集·雜證謨

辨證(共五條)(1)

卷之二十一明集·雜證謨8
原文
吐酸一證,在河間言其為熱,在東垣言其為寒,夫理有一定,奚容謬異若此,豈理因二子可以易乎,必二子於理有一悖耳。此余之不能無言者,乃以東垣為是,而以河間為非也。何以見之?蓋河間之說,實本《內經》,經曰:諸嘔吐酸,暴注下迫,皆屬於熱。故河間《病機》悉訓為火,而甚以主寒者為非。
白話
吐酸這種病症,劉河間認為是熱證,李東垣認為是寒證。道理本來有一定的標準,怎麼容許有如此錯誤的差異?難道道理會因為這兩位醫家而改變嗎?一定是這兩位醫家中有人在道理上有所違背。這是我不能不發言的原因,我認為李東垣是對的,而劉河間是錯的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劉河間的說法,實際上是根據《內經》而來。《內經》說:各種嘔吐、泛酸、暴發性腹瀉、裡急後重,都屬於熱證。所以劉河間在《病機》中全都解釋為火,甚至強烈認為主張是寒證的人是錯的。
原文
不知《內經》此論,乃以運氣所屬概言病應,非以嘔吐注瀉皆為內熱病也。如果言熱,則何以又曰:寒氣客於腸胃,厥逆上出,故痛而嘔也。又曰:太陽之復,心胃生寒,胸中不和,唾出清水,及為噦噫。
白話
不知道《內經》這段論述,是以五運六氣所屬的範圍來概括地說疾病的表現,並非認為所有嘔吐、腹瀉都是內熱的病。如果說是熱,那為什麼又說:寒氣侵犯腸胃,氣機逆亂向上衝出,所以會疼痛而嘔吐。又說:太陽之復(指氣候反常變化),心胃產生寒氣,胸中不舒暢,吐出清水,以及出現呃逆、噯氣。
原文
此言嘔吐之有寒也,豈皆熱耶?又曰:太陽之勝,寒入下焦,傳為濡泄,此言泄瀉之有寒也,豈亦熱耶?由此觀之,則其此處言熱,而彼復言寒,豈非自相矛盾,能無謬乎?不知《內經》之理,圓通詳悉,無不周備,故有此言其常而彼言其變者,有此言其順而彼言其逆者,有此篇未盡而足之他論者,有總言所屬而詳言所病者,此《內經》之玄,所以不易窮也。
白話
這是說嘔吐也有屬於寒的,難道全都是熱嗎?又說:太陽之勝(指氣候反常),寒氣進入下焦,傳變為稀溏的腹瀉,這是說腹瀉也有屬於寒的,難道也是熱嗎?從這裡來看,同書此處說熱,而彼處又說寒,難道不是自相矛盾,能沒有錯誤嗎?不知道《內經》的道理,圓融通達、詳細完備,沒有不周全的地方。所以有這裡說常規情況而那裡說變異情況的,有這裡說順序而那裡說逆亂的,有這篇沒有說完而在其他論述中補足的,有總體上說所屬範圍而詳細說明具體病狀的。這就是《內經》的深奧之處,所以不容易窮盡啊。
原文
故凡善觀此者,務宜悟其源流,察其分合,其博也,必燭其為千為萬;其約也,必貫其總歸一理,夫如是,斯足稱明眼人矣。倘不能會其巔末,而但知管測一斑,又烏足以盡其妙哉。矧復有不明宗旨,悖理妄談,謬借《經》文證己偏見者,尚難枚舉,無暇辨也,茲因二子之論,故並及之,而再悉於下,觀者其加政焉。
白話
所以凡是善於觀察這些的人,務必應該領悟它的源頭和流變,考察它的區分和匯合。當它廣博時,一定要洞察它變化成千萬種情況;當它簡約時,一定要貫通它總歸於一個道理。像這樣,才足以稱作是明眼人。倘若不能領會它的始終,而只知道像用管子窺測天空那樣只看見一個斑點,又怎能完全領略它的奧妙呢?何況還有不明白宗旨,違背道理胡亂談論,錯誤地借用《內經》文句來證明自己偏見的人,還難於一一列舉,沒有時間去辯論了。現在因為劉、李二位醫家的論述,所以一併談到這些,再詳細地闡述於後,希望讀者加以考證。
原文
一、辨河間吐酸之論為非。據河間曰:酸者,肝木之味也,由火盛制金,不能平木,則肝木自甚,故為酸也,如飲食熱則易於酸矣。或言吐酸為寒者,誤也。所以妄言為寒者,但謂多傷生硬黏滑,或傷冷物而為噫酸吞酸,故俗醫主於溫和脾胃,豈知經言: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。
白話
一、辨明劉河間關於吐酸的論述是錯誤的。根據劉河間所說:酸味,是肝木(五行中的木)的味道。因為火氣旺盛克制了金(肺金),使得金不能正常制約木,於是肝木就自行亢盛,所以產生酸味。就像飲食發熱了就容易變酸一樣。有人說吐酸是寒證,這是錯誤的。那些胡亂說是寒證的人,只是認為多半是損傷了生硬、黏滑的食物,或者損傷了寒冷的東西,從而導致噯氣泛酸、吞酸,所以民間醫生主張溫和脾胃。他們哪裡知道《內經》說:人被寒邪所傷,會轉變為熱病。
原文
故凡內傷冷物者,或即陰勝陽而為病寒者,或寒熱相擊而致腸胃陽氣怫鬱而為熱者,亦有內傷生冷而反病熱,得大汗,熱泄身涼而愈也。若久喜酸而不已,則不宜溫之,宜以寒藥下之,後以涼藥調之,結散熱去則氣和也。
白話
所以凡是內傷於冷物的人,有的是陰氣勝過陽氣而表現為寒證的,有的是寒熱相互搏擊導致腸胃陽氣鬱結而成為熱證的。也有內傷生冷食物反而罹患熱病,通過發大汗,熱邪外洩,身體涼爽而痊癒的。如果長期喜歡吃酸味而且不能停止,就不適合用溫熱藥,而應該用寒涼藥攻下,之後再用涼藥調理,這樣鬱結消散、熱邪去除,氣機就調和了。
原文
凡此皆河間之說,余每見之,未嘗不反復切嘆。觀其所言病機,則由火及金,由金及木,由木及脾,所以為酸,若發微談理,果可轉折如此,則指鹿為馬,何患無辭?惟其執以為熱,故不得不委曲若此。若余言其為寒,則不然也。夫酸本肝木之味,何不曰火衰不能生土,則脾氣虛而肝邪侮之,故為酸也,豈不於理更為明切,而何以曲折強解有若是乎。
白話
這些都是劉河間的說法。我每次看到這些言論,沒有不反覆深切感嘆的。看他所說的病機,從火牽涉到金,從金牽涉到木,從木牽涉到脾,所以產生酸味。如果要闡發精微、談論道理,果真能夠如此輾轉解釋,那麼指著鹿說它是馬,又何患沒有說辭呢?只因為他固執地認為是熱,所以不得不如此曲為解說。如果像我一樣說是寒,就不是這樣了。酸味本來是肝木的味道,為什麼不說火衰不能生土(火生土,土對應脾胃),導致脾氣虛弱而肝邪(肝木的邪氣)侵犯它,所以產生酸味?這難道在道理上不是更為明白貼切嗎?又為什麼要如此曲折勉強地解釋呢?
原文
又若《內經》所言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,此言傷寒證寒邪在表,則為三陽之發熱,及其傳裡,則為陽明之內熱,豈以內傷冷物而亦云病熱者耶?又豈有內傷冷物而可以汗解者耶?即以氣血強盛之人,偶傷生冷,久留不去而鬱為熱者,此以郁久化熱,或亦有之,豈果因生冷而反熱耶?矧《內經》本以外感言,而河間引以證內傷,謬亦甚矣。此不惟大害軒岐之旨,而致後人執以藉口,其害又將何如也。
白話
再如《內經》所說的“人被寒邪所傷,會演變為熱病”,這是說傷寒證中,寒邪在體表時,會出現三陽經的發熱;等到寒邪向內傳變,就會形成陽明經的內熱。哪裡能說因為內傷於冷物也叫做病熱呢?又哪有內傷於冷物卻可以通過發汗來解除的呢?即使氣血強盛的人,偶然損傷於生冷食物,停滯日久不能消散而鬱結化熱,這種因為鬱結日久轉化為熱的情況或許也有,但哪裡是真的因為生冷反而轉變成熱呢?何況《內經》本來是針對外感而言,劉河間卻引用它來論證內傷,謬誤也太大了。這不只是大大損害了軒岐(指黃帝、岐伯,代指《內經》)的宗旨,而且導致後人拿這個作為藉口,其危害又將如何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