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從集·雜證謨

經義(47)

卷之十從集·雜證謨1
原文
《至真要大論》曰:諸嘔吐酸,暴注下迫,皆屬於熱。少陽之勝,嘔酸善飢。
白話
《至真要大論》說:各種嘔吐酸水、急劇腹瀉、裡急後重的症狀,都屬於熱證。少陽之氣過盛時,會出現嘔吐酸水、容易飢餓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