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九明集·雜證謨

論脈

卷之十九明集·雜證謨2
原文
凡郁證之脈,在古人皆以結促止節為郁脈,使必待結促止節而後為郁,則鬱證不多見矣,故凡診郁證,但見血氣不順而脈不和平者,其中皆有郁也。惟情志之郁,則如弦緊、沉澀、遲細、短數之類皆能為之。至若結促之脈,雖為郁病所常有,然病郁者未必皆結促也,惟血氣內虧,則脈多間斷;若平素不結而因病忽結者,此以不相接續,尤屬內虛。
白話
凡是鬱證的脈象,在古人都是把結脈、促脈、歇止脈當作鬱脈。如果一定要等到出現結、促、歇止脈才認為是鬱,那麼鬱證就不多見了。所以凡是診斷鬱證,只要見到血氣不順暢而脈象不平和的,其中都有鬱滯。只有情志的鬱,則像弦緊、沉澀、遲細、短數之類的脈象都能表現出來。至於結脈、促脈,雖然是鬱病所常見的,但患鬱病的人未必都出現結脈或促脈。只有血氣內虛虧損,脈象才會多見間斷;如果平時沒有結脈而因病突然出現結脈,這是因為脈氣不相接續,尤其屬於內虛。
原文
故凡辨結促者,又當以有神無神辨之,其或來去有力,猶可以郁證論;若以無力之結促,而悉認為氣逆痰滯,妄行消散,則十誤其九矣。
白話
所以凡是辨別結脈、促脈,又應當以有神氣還是無神氣來區分。如果脈象來去有力,還可以按鬱證來論治;如果將無力的結脈、促脈全都認為是氣逆痰滯,胡亂使用消散的方法,那麼十個裡面就會錯九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