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八理集·雜證謨

下消不寐新按

卷之十八理集·雜證謨2
原文
省中周公者,山左人也,年逾四旬,因案牘積勞,致成羸疾。神困食減,時多恐懼,自冬春達夏,通宵不寐者凡半年有餘,而上焦無渴,不嗜湯水,或有少飲則沃而不行,然每夜必去溺二三升,莫知其所從來,且半皆如膏濁液,尫羸至極,自分必死。及予診之,察其脈猶帶緩,肉亦未脫,知其胃氣尚存,慰以無慮。
白話
省中的周先生,是山東人,年齡超過四十歲,因為公文案牘的勞累,導致身體虛弱疲憊。精神睏倦,食慾減退,時常感到恐懼,從冬天到春天再到夏天,整夜失眠的情況總共有半年多,而且上焦沒有口渴的感覺,不喜歡喝湯水,偶爾喝一點就會停滯不運行,但每晚一定小便二到三升,不知道這些尿液從哪裡來,而且其中一半像膏脂一樣混濁的液體,身體瘦弱到了極點,自己認為一定會死。等到我為他診治,觀察他的脈象還帶有緩和之象,肌肉也沒有完全消瘦,知道他胃氣還存在,安慰他說不用擔心。
原文
乃用歸脾湯去木香及大補元煎之屬,一以養陽,一以養陰,出入間用,至三百餘劑,計人參二十斤,乃得全愈。此神消於上,精消於下之證也,可見消有陰陽,不得盡言為火,姑紀此一按,以為治消治不寐者之鑑。
白話
於是使用歸脾湯去掉木香,以及大補元煎這一類的藥方,一方面用來養陽,一方面用來養陰,交替使用,到了三百多劑,總共用了人參二十斤,才得以完全康復。這是精神在上方消耗,精液在下方消耗的病症,可見消渴病有陰虛和陽虛的分別,不能全部說是火證,暫且記錄這個案例,作為治療消渴和治療失眠者的參考借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