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七理集·雜證謨

論脾胃三方(共三條)(2)

卷之十七理集·雜證謨1
原文
總之,元氣虛極者,毫不可泄,陰陽下竭者,毫不可升,真火虧敗者,毫不可用清涼。今人但知補中益氣湯可以補虛,一概尚之,而不知病當緊急,則此時幾微關係,判於一舉指之間,而纖微不可紊誤者,正此類也,余亦安能以筆盡哉。
白話
總而言之,元氣極度虛弱的人,絕對不可用瀉法;陰陽之氣下陷衰竭的人,絕對不可用升提法;真陽火氣虧損衰敗的人,絕對不可用清涼藥物。現在的人只知道補中益氣湯可以補虛,就一概推崇使用,卻不知道當病情緊急時,此時的細微關鍵,就決定在抬手用藥的一瞬間,而絲毫不可紊亂錯誤的,正是這一類情況,我又怎能用筆墨完全說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