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

論虛火(共三條)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7
原文
凡虛火證,即假熱證也。余於首卷寒熱真假篇,已言之詳矣。然猶有未盡者,如虛火之病源有二,虛火之外證有四,何也?蓋一曰陰虛者能發熱,此以真陰虧損,水不制火也;二曰陽虛者亦能發熱,此以元陽敗竭,火不歸源也。此病源之二也。
白話
凡是虛火證,就是假熱證。我在第一卷寒熱真假篇中,已經詳細說明了。然而還有未盡之處,例如虛火的病源有兩種,虛火的外在證候有四種,為什麼呢?一是陰虛的人會發熱,這是因為真陰虧損,水不能制火;二是陽虛的人也會發熱,這是因為元陽敗竭,火不歸於本源。這就是病源的兩種。
原文
至若外證之四,則一曰陽戴於上,而見於頭面咽喉之間者,此其上雖熱而下則寒,所謂無根之火也;二曰陽浮於外,而發於皮膚肌肉之間者,此其外雖熱而內則寒,所謂格陽之火也;三曰陽陷於下,而見於便溺二陰之間者,此其下雖熱而中則寒,所謂失位之火也;四曰陽亢乘陰,而見於精血髓液之間者,此其金水敗而鉛汞干,所謂陰虛之火也,此外證之四也。然證雖有四,而本惟二,或在陰虛,或在陽虛,而盡之矣。
白話
至於外在證候的四種,一是陽氣戴於上部,表現在頭面咽喉之間,這是上部雖熱而下部則寒,所謂無根之火;二是陽氣浮越於外,發生在皮膚肌肉之間,這是外表雖熱而內部則寒,所謂格陽之火;三是陽氣陷於下部,表現在大小便與前後陰之間,這是下部雖熱而中部則寒,所謂失位之火;四是陽氣亢盛侵犯陰分,表現在精血髓液之間,這是金水敗壞而鉛汞乾枯,所謂陰虛之火,這就是外在證候的四種。然而證候雖有四種,但根本只有兩種,或是在陰虛,或是在陽虛,就完全涵蓋了。
原文
第陰虛之火惟一,曰金水敗者,是也。陽虛之火有三,曰上中下者,是也。凡治此者,若以陰虛火盛,則治當壯水。壯水之法,只宜甘涼,不宜辛熱。若以陽虛發熱,則治宜益火。益火之法,只宜溫熱,大忌清涼。第溫熱之效速,每於一二劑間,便可奏功。甘涼之力緩,非多服不能見效也。
白話
只是陰虛之火只有一種,就是所說的金水敗壞;陽虛之火有三種,就是上、中、下三種。凡是治療這些證候,如果是陰虛火盛,治療應當壯水。壯水的方法,只適宜用甘涼藥物,不宜用辛熱藥物。如果是陽虛發熱,治療應當益火。益火的方法,只適宜用溫熱藥物,大忌清涼藥物。只是溫熱藥物的效果迅速,往往在一兩劑之間就能見效;甘涼藥物的效力緩慢,不多服就不能見效。
原文
然清涼之藥,終不宜多,多則必損脾胃。如不得已,則易以甘平,其庶幾耳。倘甘平未效,則惟有甘溫一法,斯堪實濟,尚可望其成功。否則,生氣之機,終非清涼所能致也。此義最微,不可不察。
白話
然而清涼的藥物,終究不宜多用,多用必然損傷脾胃。如果不得已,就改用甘平藥物,或許可以。倘若甘平藥物沒有效果,那就只有甘溫一法,這才能夠真正補益,還可以期望成功。否則,生發氣機的功能,終究不是清涼藥物所能達到的。這個道理最為微妙,不可不仔細體察。
原文
一、氣本屬陽,陽氣不足,則寒從中生。寒從中生,則陽無所存而浮散於外,是即虛火假熱之謂也。而假寒之證,其義亦然。是以虛火實火,亦總由中氣之有虛實耳。凡氣實於內而為寒者,有如嚴冬陽伏於下,而陰凝於上,故冰雪滿地而井泉溫暖也。氣虛於內而為熱者,有如盛夏陰盛於中,而陽浮於外,故炎暑逼人而淵源清冷也。
白話
一、氣本來屬於陽,陽氣不足,則寒從內部產生。寒從內部產生,則陽氣沒有地方存留而浮散於體表,這就是所謂的虛火假熱。而假寒的證候,道理也相同。因此虛火實火,也總是由中氣的虛實所決定的。凡是氣實於內而表現為寒的,好比嚴冬陽氣潛伏於地下,而陰氣凝結於天上,所以冰雪滿地而井泉溫暖;氣虛於內而表現為熱的,好比盛夏陰氣盛於內部,而陽氣浮越於體表,所以炎暑逼人而深淵清冷。
原文
天地間理原如此,故不可見熱即云熱,見寒即云寒,而務察其寒熱之本。
白話
天地間的道理本來就是這樣,所以不可以見到熱就說是熱,見到寒就說是寒,而務必察明其寒熱的根本。
原文
一、火有虛實,故熱有假真,而察之之法,總當以中氣為之主,而外證無足憑也。故凡假熱之證,本中寒也;假寒之證,本內熱也。中寒者,原是陰證;內熱者,原是陽證。第以惑者不明,故妄以寒證為假熱,熱證為假寒。而不知內熱者當遠熱,內寒者當遠寒。內有可據,本皆真病,又何假之有?
白話
一、火有虛實,所以熱有假真,而觀察的方法,總應當以中氣為主,外在證候不足為憑。因此凡是假熱的證候,根本是內寒;假寒的證候,根本是內熱。內寒的,原本是陰證;內熱的,原本是陽證。只是因為迷惑的人不明白,所以胡亂把寒證當作假熱,熱證當作假寒。卻不知道內熱的人應當遠離熱藥,內寒的人應當遠離寒藥。內部有可依據的證據,本來都是真病,又有什麼假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