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

論治(共五條)(2)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3
原文
若兼微嘔惡寒者,宜加煨薑與人參等分主之。再其甚者,則養中煎、理中湯、五君子煎,或五福飲、理陰煎之類,皆當隨宜用之。若虛寒之甚,則舍時從證,桂附皆所必用,切不可因暑熱之名,而執用寒涼解暑等劑再伐陽氣,則變有不可測也。若夏月於盛暑中,過於勞倦,因而中暑者,其勞倦既已傷脾,暑熱又以傷氣,此本內傷大虛之候,當專以調補為先,然後察其有火無火,或有邪無邪,而兼治如前可也。
白話
如果兼有輕微嘔吐、怕冷的症狀,應當加入煨薑,與人參等量使用為主。再嚴重的,則養中煎、理中湯、五君子煎,或五福飲、理陰煎之類,都應根據情況選用。如果虛寒很嚴重,則要捨棄時令而順從證候,肉桂、附子都是必須使用的,切不可因為暑熱的名義,而固執使用寒涼解暑等藥劑再次損傷陽氣,否則會發生不可預測的變化。如果夏季在盛暑之中,過度勞累疲倦,因而中暑,這種勞倦已經損傷了脾,暑熱又損傷了氣,這本來是內傷大虛的證候,應當專門以調補為先,然後觀察有火無火,或有邪無邪,再像前面那樣兼顧治療。
原文
一、夏月因暑致病,而醫有不知伏陰,誤投寒劑,以致吐瀉腹痛,或外熱內寒,煩躁多渴,狀若傷寒。但察其脈微神困,便是陰盛格陽之證,速宜溫藥以救其內。
白話
一、夏季因為暑邪致病,而醫生有不知道潛伏的陰寒,誤用寒涼藥劑,導致吐瀉腹痛,或外熱內寒,煩躁多渴,症狀像傷寒。只要察覺其脈微弱、精神睏倦,就是陰盛格陽的證候,趕快應該用溫熱藥來救治其內。
原文
一、夏月既傷暑熱,復傷生冷,外熱內寒者,當專以內寒為主。有滯者,清其滯;無滯者,益其氣。但溫中理脾,脾氣既復,而暑無不退也。
白話
一、夏季既受了暑熱,又傷於生冷,外熱內寒的,應當專門以內寒為主。有積滯的,清除其積滯;沒有積滯的,補益其氣。只要溫中理脾,脾氣恢復了,暑熱沒有不消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