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

論證(共七條)(2)

卷之十五性集·雜證謨2
原文
一、暑有八證:脈虛,自汗,身熱,背寒,面垢,煩渴,手足微冷,體重是也。凡治此者,宜調理元氣為主,清利次之。
白話
一、暑病有八種證候:脈虛,自汗,身熱,背寒,面垢,煩渴,手足微冷,身體沉重。凡是治療這種暑病,應當以調理元氣為主,清利為次要。
原文
一、中暑死者,不可使得冷,得冷便死。只宜以溫暖之物,護其臍中,徐徐治之。
白話
一、中暑而死的人,不可以讓他受冷,一旦受冷就會死亡。只適宜用溫暖的東西,護住他的肚臍,慢慢地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