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

卷之十三性集·雜證謨

傷寒飲食宜忌(共二條)

卷之十三性集·雜證謨4
原文
凡傷寒飲食有宜忌者,有不宜忌者。若病傷寒而食不斷者,以邪猶在表,未深入也。及其稍深,而在半表半裡之間,則食漸減矣,再入胸膈、胃口,則全不食矣。邪既在胃,則胃口不飢,所以傷寒不食者,或十日,或二十日,皆無足慮者,亦以胃氣不餒,則不敗也。第不欲食者,不可強食,強食則助邪;或新愈之後,胃氣初醒,尤不可縱食,縱食則食復,此皆大忌也。
白話
凡是傷寒病,飲食有應當禁忌的,也有不應當禁忌的。如果患傷寒而飲食仍然不斷,這是因為病邪還在體表,沒有深入體內。等到病邪稍微深入,處在半表半裡的狀態,食慾就會逐漸減退;再進一步侵入胸膈、胃口,就會完全不想吃東西了。病邪既然在胃,胃口就不會感到飢餓,所以傷寒病人不想吃東西,有的十天,有的二十天,都不必過度憂慮,這是因為胃氣沒有衰竭,就不會敗壞。只是不想吃的時候,不可以勉強進食,勉強進食反而會助長病邪;或者病剛痊癒之後,胃氣剛剛甦醒,尤其不可以放縱飲食,放縱飲食會導致「食復」,這些都是大忌。
原文
至有不宜忌者,則如勞倦內傷之人,偶感寒邪,亦必發熱,此多以勞傷中氣,本非真正傷寒外邪內陷之病,所以外雖發熱,而內則飢餒,每多思食。奈何庸昧之輩,但見發熱,則曰餓不死傷寒,不論虛實,一概禁之。常見欲食者,索之不得,而且加以克伐寒涼之藥,嗟嗟!飢腸受剝,虛者益虛,內外夾攻,苦無所訴,及胃氣既脫,反不欲食矣。即欲救之,已無可及。
白話
至於不應當禁忌飲食的情況,就像勞累疲倦、內傷元氣的人,偶爾感受寒邪,也一定會發熱,這大多是因為勞倦損傷了中氣,本來就不是真正的傷寒外邪內陷的病證,所以外表雖然發熱,體內卻感到飢餓空虛,常常想吃東西。無奈那些庸碌愚昧的人,只要看到發熱,就說「餓不死傷寒」,不論虛證實證,一概禁止飲食。常常看到想吃東西的病人,要不到食物,還被加上攻伐、寒涼的藥物。唉!飢餓的腸胃受到剝削,虛弱的人更加虛弱,內外交攻,痛苦無處訴說,等到胃氣已經敗絕,反而不想吃東西了,這時想要救治,也已經來不及了。
原文
余常治此證,每借食為藥,所活多人,而見禁食受斃者,亦已不少,故詳言之。若病人時時覺飢而索食者,此其邪不在臟,胃中空虛而然,必不可禁,但不宜縱耳。且因此可察虛實,關係非小,不可忽也。
白話
我常常治療這種病證,每每借用食物當作藥物,救活了很多人,而看到因為被禁止飲食而致死的,也已經不少,所以詳細說明這些情況。如果病人時常感到飢餓而想要吃東西,這是因為病邪不在臟腑,胃中空虛所造成的,一定不可以禁止,只是不宜放縱罷了。而且藉此可以觀察虛實,關係不小,不可輕忽。
原文
巢氏曰:凡瘟疫病新瘥,脾胃尚虛,穀氣未復。若作勞妄動傷力,並食豬羊、雞犬、魚膾、灸爆、肥膩、生果、麵食、硬澀難消之物,停積腸胃,膈悶腹脹,便秘,或大吐大下。重複發熱,病作不可救矣。
白話
巢元方說:凡是瘟疫病剛剛痊癒,脾胃尚且虛弱,穀氣還沒有恢復。如果勞動用力、妄動損傷體力,並且食用豬肉、羊肉、雞肉、狗肉、生魚片、燒烤、肥膩、生冷水果、麵食、以及堅硬粗糙難以消化的食物,停積在腸胃,就會導致胸膈滿悶、腹部脹滿、便秘,或者劇烈嘔吐、劇烈腹瀉。重新發燒,疾病復發就無法救治了。